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内名校优秀的教学资源,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选派本科生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交换培养学习。根据学校与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9所国内高校交换培养协议和《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116号),开展交换培养本科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换培养模式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施。在交换学校学习的专业须为同一专业或同为一级学科的专业。全校各个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已参加国内名校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参与国内名校交流可能对学生个人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同学们报名时应充分考量,并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合理进行个人的发展规划。
一、报名年级和条件
2022、2023级学生可申请。选派学生应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良好、无必修课程重修记录;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强,能够圆满完成在接受学校的学习任务。
二、名额分配
2024年秋季学期,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9所国内高校与我校互派交流本科学生。学校将各个高校的交流名额分配到各学院,每个学院的交流名额分配见附件。各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具体情况自主确定选定办法,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派出学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派出学生名单。名额不够或者名额剩余,须尽早联系教务处服务中心在学院之间调拨名额。
三、学习期限
厦门大学、华东师范法大学、武汉大学等7所高校学习期限一学期,即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不可申请延期。山东大学、中南大学交流期限可以申请交流一学年或者一个学期。申请只交流学习一个学期的,不可申请延期。申请交流一学年的,春季学期可以根据交流学习情况,向交流学校申请提前一学期结束交流,返回法大学习。
四、申请及审批方式和时间
同学们在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交流申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老师或年级辅导员在教学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批。学院批准交流申请即可派出,提出申请的同学可以在教学管理系统查看结果。
同学们在系统填报申请时间:5月8日8:30-5月10日16:30。操作说明见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 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136.htm 。
学院审核、提交时间:5月13日8:30-15日16:30。操作说明见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辅导员端口说明网址: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137.htm 教学管理人员端口说明网址: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138.htm 。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科研办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及辅导员均有审批权限。一方审批即可,学院内部协调安排审批负责人。
五、提交教务处的纸质材料及时间
学院确定派出的交流生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服务中心(厚305)提交以下材料:1、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派出交流生汇总表(须盖学院章)。2、纸质证件照(具体要求见附件名额分配表各学校要求备注)。每位交流生3张,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生姓名。提交时间:5月16日-20日。教务处将在5月24日前寄出交流生报名材料。
六、学院选定参与交流的学生,均由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各学院审核同意,未经学院及学校批准,不得申请退出交流。6月30日前后,教务处将收齐并统一发放各个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发放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期选派的国内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须腾退宿舍的壁柜、课桌、床位供来访交流生使用。交流生只缴纳本校的学费,在交流学校不用另缴学费。在交流学校需按交流学校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交流学校的住宿费,交流期间在本校已交的住宿费在下一学年减免。
八、教学服务中心已经建立了国内派出交流群(派出),群号为369435568,请派出交流同学及时加入群。群内姓名格式为“交流大学简称+本人姓名”。教务处将在群里通知交流有关事宜。
九、有关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高校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色,请同学们登录各个大学的网页查询。
十、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9556;办公地点:厚德楼305。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