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第076号),由于逐渐进入选修课考试阶段,本学期自第十四周周一(5月29日)起,所有学生社团活动、班会、讲座均不得借用教室。各专业各年级班会、讲座及社团活动等必须安排在5月29日以前进行。5月29日以后需要补课、召开诚信考试会议、开展重大活动的,请各学院、各部门在13周周五(5月26日)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
本学期教室借用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第一、审批不严格。主要表现为部分负责借用教室的老师把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给学生使用,导致学生可以未经老师审批直接提交教室借用申请。第二、未按管理办法要求按时放置、及时取走教室借用通知单。请以后借用教室的老师和同学特别注意上面两个问题。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