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国内名校交换培养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07 09:24:1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内名校优秀的教学资源,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选派本科生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交换培养学习。根据学校与厦门大学、南开大学等4所国内名校的交换培养协议和《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116号),开展交换培养本科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培养模式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施。在交换学校学习的专业须为同一专业或同为一级学科的专业。除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西班牙语特色人才培养实验班外,全校其它各个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已参加国内名校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各学院学生报名时应充分考虑到,参与国内名校交流可能对学生个人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合理进行个人的发展规划。

、选派学生应政治合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成绩良好无必修课程重修记录能够圆满完成在接受学校的学习任务。

三、我校下学期选派到各大学的学生名额分别是厦门大学20名、南开大学20名华东师范大学20名山东大学50名。派出学生须为2017级或2018级学生。 学习期限一学期,即20202月至20207月学校将以上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见教学管理系统),各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具体情况自主确定选定办法,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派出学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派出学生名单名额不够或者名额剩余,须尽早联系教务处服务中心在学院之间调拨名额

同学们在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交流申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与年级辅导员在教学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批。学院批准交流申请后,提出申请的同学可以在教学管理系统查看结果。具体操作见附件《操作指南》。

四、申报及审批时间

学生在系统填报申请时间:11月11日-14日。

学院审核、提交时间:11月18日-11月21日。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科研办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及辅导员均有审批权限。一方审批即可,学院内部协调由谁负责审批。

五、提交教务处的纸质材料及时间

学院确定派出的交流生,每人3张1寸证件照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生姓名。纸质照片须在11月26日前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服务中心(厚305)。教务处将在11月30日前寄出交流生报名材料。

六、学院选定参与交流的学生,均由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各学院审核同意,未经学院及学校批准,不得替换、不得中途退出。1月8日前后,教务处将收齐并统一发放各个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发放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期选派的国内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须腾退宿舍的壁柜、课桌、床位供来访交流生使用,相应的住宿费在下一学年减免。交流生只缴纳本校的学费,到交流学校不缴纳学费,但需缴纳相应的住宿费。

八、教学服务中心已经建立了国内派出交流群(派出),群号为369435568,请派出交流同学及时加入群。群内姓名格式为“交流大学简称+本人姓名”。教务处将在群里通知交流有关事宜。

九、有关南开大学等4所国内著名大学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色,请同学们登录各个大学的网页查询。

十、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58909556;办公地点:厚德楼305。

教务处

二〇一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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