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因新教学管理系统中可实现自动向信息办传输教室借用过程中多媒体使用信息的功能,故借用教室后无需再向信息办教学服务部投送纸制《教室借用多媒体使用通知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止投送的时间:自本学期第四周周一(3月18日)开始,统一停止向信息办教学服务部(格303)投送纸制《教室借用多媒体使用通知单》。
二、信息办教学服务部在教室使用的前一日17:00在新教学管理系统中汇总打印教室借用的多媒体使用报表。借用周一的教室,必须至少提前到上周周五15:00点以前提交教室借用申请,以保证教务处在周五下班前审批教室后向信息办教学服务部传输数据。
因特殊情况,借用当日教室且需使用多媒体设备的,仍须在申请得到批准后,及时向信息办教学服务中心(格303)送达纸制《教室借用多媒体使用通知单》。
三、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第076号)第二十条,借用中午12:10-13:30、晚上21:10以后的教室的,不得借用多媒体设备。以上时段借用多媒体设备的申请,教务处一律不予批准。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