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助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5 10:16:23  来源:   点击:

教学单位

为保障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学校教学助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助理制实施办法》(法大发〔2011〕104号),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学校教学助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各学院组织任课老师根据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课表设置教学助理岗位。

2.在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依据教学助理聘任条件申请教学助理工作

3.任课教师及学院审核、复核教学助理申请。

4.教学助理下学期上岗准备工作。

5.教学助理岗位考核与劳务费发放。

二、本学期须完成的具体工作

1.各学院设置并公布教学助理岗位

各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根据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于2020719日前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教学助理岗位申请,所申请助教岗位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可以看到全校教学助理岗位。专业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通识主干课程、案例课程、研讨课程、实务课程的任课教师可以申请设置教学助理岗位,每个课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教学助理岗位。

任课教师申请教学助理岗位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功能菜单

在助教岗位设置开关开启后,进入菜单:助教管理 > 助教岗位申请

切换到需要设置助教岗位的学年学期,系统默认为当前学期,选择学年学期后点击切换学期。

不在申请时间范围内,系统不显示岗位设置按钮

在申请时间范围内可点击岗位设置按钮设置助教岗位

 

第二步:助教岗位设置

选择要申请的课程,可多选,点击助教岗位设置

选择岗位要求和其他要求,其中其他要求非必填项。

最后点击确认,提示保存成功即可。

第三步:查看岗位设置

已经设置岗位的课程可在已申请列表查询,点击选项切换到已申请即可

1. 待审核状态的申请可选中进行修改和取消岗位设置的操作,取消后可在可申请页面再次设置。

2. 此处显示审核通过的课程,学生即可进行岗位申请。

2.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申请教学助理岗位

受疫情影响,本学期教学助理工作开展晚,大多数研究生不在校。各学院应克服困难,认真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及时组织研究生进行岗位申请,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申请教学助理岗位需在教学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时间7月22日-25日。

我校生源地为大陆的全日制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教学助理岗位。每位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教学助理岗位申请教学助理岗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上一学年(期)博士硕士阶段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第二、曾经修读主讲教师主讲课程或者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成绩,掌握课程相关知识;

第三、未受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处罚。

研究生在教学管理系统申请教学助理岗位,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教学教学管理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jwxt.cupl.edu.cn/eams/loginExt.action

账号为研究生学号,初始密码是学号。注意登录后请修改密码(非强制修改)

第二步:进入功能菜单

在助教申请时间开关开启后,进入菜单:教学运行 > 助教管理 > 助教申请

切换到需要申请助教的学年学期,系统默认为当前学期,选择学年学期后点击切换学期。

不在申请时间范围内,系统不显示申请按钮

在申请时间范围内可点击“申请”按钮申请教学助理

 

第三步:助教申请

可通过右侧查询条件查出需要申请的课程,选中课程点击“申请”。每位研究生只能提交一个申请。已经提交一个申请,如老师和学院未审核该申请,此时为待审核状态,不能提出新的申请。

选择所属校区,填写信息后提交即可。红色*标记的为必填项,照片需上传一寸工作照。

3.教学助理申请的审批及复核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需要教学助理岗位的任课教师在教学管理系统对申请进行审核。一个岗位最多只能批准一个教学助理。如果一个岗位有多个研究生申请,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情况自由裁量确定教学助理人选。注意,任课教师须审核所有的申请,或者同意、或者不同意。审核不同意的研究生才有条件申请其他教学助理岗位。学院教学科研办及教务处有关负责人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复核教师审核教学助理申请情况。学院及教务处完成复核后,教学助理的申请才算通过。任课教师及设岗学院应当于2020728日前完成审核及复核工作

4.教学助理下学期上岗准备工作

各学院在教学助理申报审核工作完成后,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教学助理名单进行备案教务处服务中心(厚305)办理教学助理乘车证,准备教学助理乘车票。下学期开学初发放教学助理乘车证和乘车票。

各学院教学助理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830)前联系任课老师,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做好上岗准备。

三、下学期工作:教学助理工作情况申报、审及劳务费发放

教学助理完成每周助教工作后,应及时提交本周工作记录。任课教师和学院对工作记录审核通过后,教务处每月汇总并发放一次教学助理的劳务费。教学助理每月工资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向财务处申报,经银行打入教学助理登记的银行卡。

1.教学助理按周申报工作情况

线上申报和考核主要内容是:教学助理按周在教学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学助理工作记录表》。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填写工作记录表

1. 助教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后面的操作栏会显示“提交工作记录表”按钮,可点击进入工作记录表填写页面。

2. 点击“添加”进入到工作记录表填写页面

3. 选择随堂听课的周次,填写工作记录后提交即可。注:红色*号为必填项

4. 提交后若教师未评价可进行修改删除的操作,若教师已评价不可再进行相关操作

点击后面的查看,可查看自己提交的详细信息。

2.任课教师和学院审核教学助理工作

设岗学院及任课教师是教学助理工作的考核主体,负责对教学助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下学期开学后,需及时对教学助理提交的《教学助理工作记录表》进行审核。操作页面如下:

 

助教提交工作记录表后,教师对工作记录表进行评价

进入助教工作记录评价界面,在左侧筛选框中筛选未评价的学生数据,点击评价按钮,填写教师意见和评价,点击提交按钮;

任课教师和学院负责人完成审核后,教务处及各学院可以在系统中汇总统计教学助理工作情况及劳务费。

3.教学助理的劳务费发放

教务处按月汇总统计教学助理的工作量和劳务费,转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向财务处申报教学助理劳务费,财务处统一发放相应的劳务费。

四、其他

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人:老师, 电话:58909556,邮箱:jwcfwzx@cupl.edu.cn ,办公地点:厚德楼305。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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