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内名校优秀的教学资源,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选派本科生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交换培养学习。根据学校与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的交换培养协议和《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116号),开展交换培养本科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培养模式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施。在交换学校学习的专业须为同一专业或同为一级学科的专业。全校各个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已参加国内名校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参与国内名校交流可能对学生个人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同学们报名时应充分考量,并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合理进行个人的发展规划。如受疫情影响需终止交流,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选派学生应政治合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成绩良好、无必修课程重修记录,能够圆满完成在接受学校的学习任务。
三、我校下学期选派到各大学的学生名额分别是厦门大学20名、华东师范大学20名、武汉大学20名、浙江大学10名、中南大学3名、大连海事大学5名。派出学生须为2020级及2021级学生。 学习期限一学期,即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学校将以上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见教学管理系统),各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具体情况自主确定选定办法,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派出学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派出学生名单。名额不够或者名额剩余,须尽早联系教务处服务中心在学院之间调拨名额。中南大学春季学期不接受新的交流申请,2022年秋在中南大学交流的同学,可以申请延长交流学习一学期,仍需在系统报名。
同学们在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交流申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与年级辅导员在教学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批。学院批准交流申请即为确定可以派出,提出申请的同学可以在教学管理系统查看结果。具体操作见附件《操作指南》。
四、申报及审批时间
同学们在系统填报申请时间:5月20日8:30-5月24日16:30。操作说明见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 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136.htm。
学院审核、提交时间:5月25日8:30-27日16:30。操作说明见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辅导员端口说明网址: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137.htm 教学管理人员端口说明网址: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138.htm 。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科研办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及辅导员均有审批权限。一方审批即可,学院内部协调安排审批负责人。
五、学院选定参与交流的学生,均由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各学院审核同意,未经学院及学校批准,不得替换、不得中途退出。6月25日前后,教务处在交流生QQ群发放各个交流学校电子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交流生每人须准备3张1寸证件照,照片格式要求与护照版照片一致。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生姓名。纸质照片到交流学校后提交对方学校教务处。本期选派的国内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须腾退宿舍的壁柜、课桌、床位供来访交流生使用。交流生只缴纳本校的学费,在交流学校不用另缴学费。在交流学校需按交流学校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交流学校的住宿费,交流期间在本校已交的住宿费在下一学年减免。
六、教学服务中心已经建立了国内派出交流群(派出),群号为369435568,请派出交流同学及时加入群。群内姓名格式为“交流大学简称+本人姓名”。教务处将在群里通知交流有关事宜。6月25日前后,教务处在交流生QQ群发放各个交流学校电子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
七、有关厦门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色,请同学们登录各个大学的网页查询。
八、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9556;办公地点:厚德楼305。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各学院派出学生名额分配表(2022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