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校教学助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助理制实施办法》(法大发〔2011〕104号),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校教学助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各学院组织任课老师根据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表设置教学助理岗位。
2.在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依据教学助理聘任条件申请教学助理工作。
3.任课教师及学院审核、复核教学助理申请。
4.教学助理秋季学期上岗准备工作。
5.教学助理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参加岗位工作考核。
6.教学助理工资发放。
二、本学期须完成的具体工作
1.各学院设置并公布教学助理岗位
各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根据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教学助理岗位设置申请并审核。专业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通识主干课程、案例课程、研讨课程、实务课程、创新课程及校内老师开设的国际课程,均可以申请设置教学助理岗位。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设教学助理岗位。完成时间:2023年6月6日8:30-9日16:30。所申请助教岗位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岗位时才能看到该教学助理岗位。
任课教师申请教学助理岗位操作说明网址如下(推荐使用的浏览器为谷歌和火狐浏览器):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715.htm
2.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申请教学助理岗位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及时组织研究生进行岗位申请,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申请教学助理岗位需在教学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时间6月10日8:30-14日16:30。研究生在系统申请时须提交电子版证件照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注意照片大小不要超过100兆,照片文件名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姓名,以便后期制作乘车证时识别。
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教学助理岗位。申请本科教学助理岗位不得同时申请管理助理岗位,不可一人二岗。提交教学助理申请,一次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前一个申请被退回后,可申请下一个教学助理岗位。申请教学助理岗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上一学年(期)博士硕士阶段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第二、曾经修读主讲教师主讲课程或者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成绩,掌握课程相关知识;
第三、未受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处罚。
研究生在教学管理系统申请教学助理岗位,操作说明网址如下(推荐使用的谷歌和火狐浏览器):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283.htm
3.教学助理申请的审批及复核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任课教师在教学管理系统对申请进行逐一审核。一个岗位最多只能批准一个教学助理,因接力等特殊情况需一个以上助教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如果一个岗位有多个研究生申请,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情况确定教学助理人选。注意,任课教师须审核每一个的申请。须退回的申请,审核不同意后,研究生才有条件申请其他教学助理岗位。任课教师及设岗学院审核时间为6月13日8:30-16日16:30。根据研究生报名及审核情况,6月28日8:30-30日16:30,进行研究生补报名及审核。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
|
阶段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注意事项 |
1 |
岗位设置及学院审核 |
6月6日8:30 |
6月9日16:30 |
暂不批准通知以外的课程(如一般通识课、一般专选的助教岗位) |
2 |
研究生申请教学助理 |
6月10日8:30 |
6月14日16:30 |
1.申请时须提交1寸证件照电子版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2.一次只能申请一个助教岗位,前一个申请如任课教师审批“不同意”可以提出新申请。 |
3 |
任课教师及学院审核 |
6月13日8:30 |
6月16日16:30 |
对每一个的申请都需审批,审批意见或者是“同意”、或者“不同意”。一个课头只批准一个助教。 |
4 |
研究生补报名及审核 |
6月28日8:30 |
6月30日16:30 |
对每一个的申请都需审批,审批意见或者是“同意”、或者“不同意”。一个课头只批准一个助教 |
4.教学助理秋季学期上岗准备工作
各学院在教学助理申报审核工作完成后,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教学助理名单进行备案。教务处服务中心(厚305)办理教学助理乘车证,准备教学助理乘车票。秋季学期开学初发放教学助理乘车证和乘车票。
各学院教学助理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开学(8月28日)前联系任课老师,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做好上岗准备。
三、下学期工作内容
1.任课教师和学院审核教学助理工作
教学助理完成相应工作后,须按周进行工作申报。任课教师和学院对助教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发放教学助理工资。设岗学院及任课教师是教学助理工作的考核主体,负责对教学助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教学助理工资发放
教学助理学期工资总额为课程周数*周工资标准。课堂选课学生人数在60人以内的,周工资标准为125元/周;课堂选课学生人数在61-120人以内的,周工资标准为137.5元/周;课堂选课学生人数在121人以上的,周工资标准为150元/周。
教务处每月月初统计上一月的工资。为保障工资在当月及时发放,必须在每月统计工资前提交工作记录并完成所有审核。当月没有完成审核,学期内完成审核的,可以补发;学期内未完成全部审核的,不予补发。教学助理每月工资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向财务处申报,打入教学助理登记的银行卡。注意,银行卡只有在激活的状态下,才能接收打入的工资,半年以上没有使用过的银行卡需要激活。教学助理周工作记录操作手册可点击以下网址下载:http://jwc.cupl.edu.cn/info/1117/7717.htm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8909556,办公地点:厚德楼305。
教务处
学生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