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助理按周申报工作情况。
线上申报和考核主要内容是:教学助理按周在教学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学助理工作记录表》。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填写工作记录表
1. 助教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后面的操作栏会显示“提交工作记录表”按钮,可点击进入工作记录表填写页面。
2. 点击“添加”进入到工作记录表填写页面
3. 选择随堂听课的周次,填写工作记录后提交即可。注:红色*号为必填项
注意:随堂听课工作情况的字数需控制在100字以内。
4. 提交后若教师未评价可进行修改删除的操作,若教师已评价不可再进行相关操作
点击后面的查看,可查看自己提交的详细信息。
注:评价显示了“优秀”等等级的,说明任课教师已完成审核。
教学助理学期工资总额为课程周数*周工资标准。课堂选课学生人数在60人以内的,周工资标准为125元/周;课堂选课学生人数在61-120人以内的,周工资标准为137.5元/周;课堂选课学生人数在121人以上的,周工资标准为150元/周。教学助理完成每周助教工作后,应及时提交本周工作记录。任课教师和学院需及时完成审核,以保证助教工资及时发放。任课教师审核工作记录后,工作记录里会显示教师评价(优秀、良好、及格、不合格四种)。任课教师审核后,学院才能审核,学院完成审核后,才能发放相应的工资。
教务处每月月初统计上一月的工资。为保障工资在当月及时发放,必须在每月统计工资前提交工作记录并完成所有审核。当月没有完成审核,学期内完成审核的,可以补发;学期内未完成全部审核的,不予补发。教学助理每月工资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向财务处申报,打入教学助理登记的银行卡。注意,银行卡只有在激活的状态下,才能接收打入的工资,半年以上没有使用过的银行卡需要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