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及选拔时间变更通知
时间:2019-11-15 16:02:36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培养,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国家总体战略和新一轮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起不再资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国际化办学目标,全面提升本科生国际化培养水平,鼓励和支持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交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赴国/境外项目资助和评审暂行办法》,学校将对符合条件法大学生给予“双一流”建设经费资助。具体如下:

一、目标群体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1. 资助标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

2. 资助内容:留学期间生活费(内含在外健康和意外保险费用),其他自理。

三、资助期限

1. 交流/交换时间为1学期的,资助期限为1学期2个月/人;

2. 交流/交换时间为1学年的,资助期限为1学年6个月/人。

四、资助条件

1. 本科生须已通过校内公开遴选;

2. 已获得外方正式录取函;

3. GPA4.2及以上且平均分达到85分及以上,雅思6.5、托福95及以上,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报销一次国境外往返机票及在外期间的全部生活费;GPA4.0及以上且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雅思6.5、托福95及以上,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资助两个月的生活费;

4. 接收院校为世界500强高校,所在国/地区的综合/专业排名前5的高校(满足2019QS/2019 TIMES/2019US NEWS世界大学/专业排名其中之一即可),或为世界知名研究机构;

5. 外语成绩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条件,及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

7. 身心健康,适合长期在外交流学习;

8. 已获得其他资助,或同一层次同一类型项目曾获学校“双一流”经费资助的学生,不再资助范围之内。

    五、申请资助时间:

    每年五月或六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另:2020年国际交流项目选拔时间将在2019年12月初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通知请同学相互转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交流培养科王老师、刘老师,电话:58909686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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