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业绩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4-11-07 15:21:16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方便教师及时掌握本人教学类业绩情况,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教师本科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认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1. 教育教学研究专著及译著独立作者、独立译者(已认定为科研业绩的不得申请认定);独立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

2. 教材类教学业绩;

3. 本科生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教学业绩;

4.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业绩及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业绩第一完成人。

二、认定程序

教师需将材料原件(杂志、教材、获奖证书、获批文件等)提交至二级单位,教务处于1114-15在昌平校区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统一认定,认定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各二级单位应在认定工作当日提交认定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认定内容为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的、尚未在教师本人人事系统中录入的教育教学业绩;

2. 教务处仅认定与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教学业绩。

四、联系电话及地址

 教育教学研究类及其他:张老师 58909095 主楼A301

 教材类:王老师 58909098  主楼A302

 竞赛类:姚老师 58909091  主楼A401






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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