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研究所、教研室: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修订2015年本科生培养方案。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5年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对培养方案各版块、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不做调整。各单位重点调整课程组中本院开设课程的新增、删除、修订工作;另外对最终确定的课程统一提交课程教学大纲。
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中应当坚持整体优化原则,合理设置与优化课程体系,充分体现专业培养特色。
二、基本要求
(一)梳理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
1.在相关课组中增加新开设的课程;
2.在相关课组中删掉不再开设的课程;
3.调整课程名和课程号不一致的情况、纠正中英文名称错误问题、纠正教学进度错误问题;
4.其他需要调整的问题。
(二)撰写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已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应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课程教学大纲应经所在研究所(教研室)负责人审稿、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提交。
三、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各单位比照去年培养方案(见附件),调整2015年本专业培养方案,请于6月17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A301提交修订后版本。纸质版一份加盖院章,电子版发 huayiy@cupl.edu.cn;
(二)各单位认真制作本单位课程教学大纲,于下学期(秋季学期)第八周结束之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A301。纸质版一份加盖院章。
(三)教务处审查合格后将各学院培养方案交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批准。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方案统一按教务处格式填写。各学院报送前须认真校对,要求中英文无错别字,各项数据正确,排版格式统一(参照附件)。
(二)需要说明或沟通的有关事项,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赵强、于华溢,联系电话:58909095,邮箱huayiy@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2014.doc
教学大纲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