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聘任单位:
为做好2015年岗位聘任工作课堂外教学活动申报工作,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教师课堂外教学活动进行统一认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大部分课堂外教学活动教务处有记录的,各位教师直接在网上填写,教务处根据已有记录材料进行核对。
2、以下三类课堂外教学活动,需要教师向教务处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其中包括:
(1)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专著、译著或者研究报告(含在《法大教育教学研究》发表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2)某些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认定办法》需要认定的教学成果;
(3)其他需要教学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
在上一次聘任活动中已经认定的内容,本次需要再认定的,只需提供上一次的认定表,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
3、教务处于10月16日(周五)上午,在昌平校区主楼A301教务处教研科,对各二级聘任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统一认定。具体工作时间:法学专业学院9:00-10:00,非法学专业院部10:00-11:30。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于华溢,电话:58909538。
教务处
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