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5 10:22:18  来源:   点击: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通过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经教师申请、各院部等单位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决定建设15堂“特色示范课堂”(附件1)。同时,学校从校级“特色示范课堂”中,遴选出10堂(附件2)推荐至教育部高教司,参加部级“特色示范课堂”评选。

   “特色示范课堂”主讲教师应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文件要求,加强课堂建设,完善“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3),并于2018年1月8日前重新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

   

    联系人:张华韵

    联系电话:5890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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