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了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各学院、教学部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了基层教学组织的备案、调整工作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换届聘任工作。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 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8〕138 号),学校准予 74 个基层教学组织(58 个研究所、16 个教研室)备案。现将准予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法大发〔2019〕7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备案结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