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基层教学组织报送活动开展计划(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的通知
时间:2020-12-01 09:01:4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0年121——12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0年124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A301),电子版发送至jwcjyk301@163.com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按照活动开展计划精心组织,切实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实效。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观摩。

活动计划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

教务处

2020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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