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基层教学组织报送活动开展计划(2021年3月1日—3月31日)的通知
时间:2021-03-01 15:52:2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131—20213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13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A301),电子版发送至jwcjyk301@163.com。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按照活动开展计划精心组织,切实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实效。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观摩。

活动计划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





          教务处

         2021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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