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3年3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A301),电子版发送至jwcjyk301@163.com。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按照活动开展计划精心组织,切实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实效。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观摩。
活动计划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