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自2024年度起,通过教育部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现我校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预备案的范围。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预备案。
2.预备案的应用。2024年度专业设置工作中,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二、预备案程序
(一)学院申报。2024年度对本科专业设置有变更需求的教学院部,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并于9月15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研科,将申报表发送至教研科邮箱。
(二)学校审议。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填报系统。审议后同意预备案的申报材料由学校填报至教育部指定网站。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陈硕,联系电话010-58909095,电子邮箱 jwcjyk301@163.com。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