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研讨会
时间:2013-06-20 00:00:00  来源:   点击:

   

    6月14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研讨会在昌平校区召开。校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副校长张桂林、张保生、李树忠出席了研讨会。相关职能部门、法学各学院和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张桂林主持。

    会上,张桂林详细介绍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背景,她指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着重探索两个机制,即“理论与实践联合培养机制”和“国内国外合作培养机制”。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具体措施之一,我校申报了三个类型的培养基地并获批。“做出特色”“走在前列”是教育部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校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目标。

    张桂林表示,我校始终坚持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一直实施的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也体现了这样的目标,我校的通识教育、实践教学同样取得了积极成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契机,激励我们在原来的积奠上,使强项更强、特色更特,同时弥补弱项,“边思边行”,向着更加卓越的方向奋进。张桂林说,法学本科的教育质量决定着整体的人才培养质量,对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有直接的影响,也是国内外评价一所大学教学水平的基准。因此,本科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我校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必须深入各本科学院,听取来自教学一线教师的声音,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教务处负责人以《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塑造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报告》为蓝本,深入阐述了我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和模式。他说,建设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进一步凸显我校法学人才培养的优势与特色的抓手和支点。教务处负责人就三个卓越基地和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作了说明,并着重从总学分设置、专业课程调整、完善实践教学、强化通识课程、国际化人才培养、推动师生互动等方面,针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进行了具体说明。同时,他还对涉外型、西部基层型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作了概述。

    与会人员围绕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培养方案(2013)》、《中国政法大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2013)》、《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2013)》和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及相关措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李树忠指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是法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契机,有助于我们实现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国际化的培养目标。他说,法律人才培养必须贴近法律职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将更注重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校内实践课程,并通过“双千计划”等方式促进实践课程师资队伍的稳定化,建立具有法大特色的实践教学环节和模式。针对“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方案,李树忠指出,我校在涉外人才培养上要从学制上明确一个具有约束性的制度。此外,他强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核心是要加强内涵建设,要从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入手,调动学生的主体性,从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黄进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校教学管理部门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上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学校召开此次研讨会,是为了听取一线教师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更好地体现“教授治学”的理念。我校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牵头学校,也是此计划实施的重要力量,学校要以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为抓手,立足于已取得成效的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汇集众力、集思广益,进一步优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力争做中国最好的法学教育。

    黄进表示,我校要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法学教育教学体系,打造有灵魂的法学教育。他强调,我们要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法学教育不是通识教育,而是专业教育;法学教育不是普通的专业教育,而是专门的、具有职业面向的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不是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高专教育,而是一种高端的职业教育;法学教育是大众时代的精英教育。黄进指出,法大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法学专业人才,因此,法学本科教育要把法学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强化法律职业技能和伦理教育,要在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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