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加快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内容要求
(一)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3年。学校将组织评选一般项目3项,统一申报重点项目1项。
按照北京市教委的要求,一般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评审,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后认定。重点项目鼓励跨校联合改革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二)各学院、教学部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各学院、教学部限报2项。科研处负责统一组织科研机构的项目推荐工作,限报3项。
(三)项目内容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四)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学校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市教委统一公布。市教委将给予立项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经过相应建设周期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市教委将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发放结题验收证书。
(五)建设项目均需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还应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
二、申报程序方式
1.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各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cupl.edu.cn。
2.各学院、教学部于9月16日下班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A301)。
3.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对上报项目进行评选。
咨询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8909095
附件:
1.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2.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