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我校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15:40:1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所、中心、机关单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法大发〔2020〕30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各院部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决定批准以下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项目经费将另行拨付。

项目研究期限一年,预计2023年6月开展中期检查,2024年1月结项。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及时开展研究,确保研究项目按时完成。

各院、部要继续开展院部级教学改革立项和评选工作,注意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中鼓励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本年度获得立项项目的各学院、部、处、所、中心要认真做好对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