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4-24 14:26:35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13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及水平,加强思政课程及课程思政建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提高北京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四新建设”、加快培养紧缺人才,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教务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要求

(一)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3年。学校将组织评选一般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限报项目1项。

(三)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四)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学校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市教委统一公布。市教委将给予“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经过相应建设周期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市教委将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发放结题验收证书。

(五)建设项目均需在平台直接填报并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一般项目由各校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还应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

(六)建设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项目所在学校应在平台提交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二、申报程序方式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各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wcjyk301@163.com。

2、各二级单位应于2023年5月11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A301室)。

3、教务处组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对上报项目进行评选。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各学院、教学部要加强对本年度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宣传,认真组织申报,营造校内的改革氛围与环境,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深入、持久地开展。

2、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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