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国际课程内容介绍
时间:2016-06-06 10:39:5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为了推动我校本科教学的国际化培养模式,实现本科生国际化培养目标,教务处决定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开设一批国际课程。此次共开设5门课程,均为全英文授课。不同课程对于特定专业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具体见后文表格),5门课程对全校学生开放选课,非相应专业学生修读课程认定为一般通识选修课。现将五门国际课程的课程信息介绍如下:

一、德语经典法学、法哲学文献精读、精解

本课程旨在将德语与法学、法哲学相结合,通过对德国经典法学、法哲学文献的精读及讲解,达到提升德语学术阅读能力、强化逻辑思维,深入地从来源语角度理解经典文献的目的。预期效果方面,学生可以通过本课程直观的提升重难点德语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独立分析复杂文献语句,从哲学的角度加以理解、甚至翻译;另外对于德国法学、法哲学有较为清晰的概念和自己的见解。

授课教师:王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曾受聘为美因茨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德汉民法术语比较、比较民法、动物饲养人责任法、继承法等,并为德国法学硕士生开设中国法及中德比较法课程。

 

二、美国知识产权与网络法律前沿

本课程预期通过互动授课模式(International teaching&Learning),培养学生使用英语进行口头表达及课堂参与的能力,尤其强调学生对于网络以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英语表述的掌握。课程通过英文授课,探讨网络和知识产权前沿问题,提升学生的英语听说表达能力以及逻辑思辨能力,拓宽学生视野,开阔学生思维,最终提高学生对新型法律问题和现象的接受、分析、论证和解决能力。

授课教师:孙阳,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20163月起主讲我校《知识产权法》专业必修课程及《知识产权法案例研习》专业选修课程。

 

三、美国法基础

本课程目的是对美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整体和基础性介绍,使学生对美国法有系统、初步的把握。课程内容包括美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现有体系、法律渊源、司法体系、法律职业和主要部门法。课程主要面向高年级法学专业本科生,作为其对美国法进行更深入了解的基础,同时也为对比较法感兴趣的学生提供相关的背景知识。本课程预期使学生:1.了解和掌握美国法律的历史发展和制度体系;2. 掌握当代美国的法律制度、主要部门和研究方法;3. 初步了解美国法律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特别是我国的主要不同。

授课教师:郝倩,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 获得法学博士(JSD)学位。2007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治政府研究院。先后为研究生讲授《比较法概论》、《美国法基础》等课程;为本科生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美国行政法基础》等课程;为国际学生讲授Chinese Labor LawChineseCompetition Law两门全英文课程;并为北大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等举办的国际暑期班做题为Chinese Labor Law的英文专题讲座。

 

四、从国际政治到全球治理

本课程旨在介绍英美国家思想家提出的世界/全球治理方案。从1910年开始至今,英美思想家,诸如埃尔弗雷德·齐默恩、诺曼·安吉尔、莱昂纳多·沃尔夫、勃兰特·罗素,格林维尔·克拉克、查尔斯·贝茨、理查德·福克、大卫·海德、以及G·约翰·艾肯伯里都提出过“国际智识合作”、“国际政府”、“世界公民”、“法治下的自由世界”等一系列方案。本课程旨在综览这些方案,并且对这些方案加以比较,对比。本课程分为9个单元。每个单元深入探讨一位思想家的方案,从方案的思想背景入手,然后概览方案的主要内容。

授课教师:张飚,2015年加入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政治系。张飚获得北京大学外交学学士,英国华威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以及英国埃克斯特大学国际关系学博士。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国际关系理论和中英关系。出版物包括一篇即将发表在《国际政治研究》上论凯润?菲尔克的建构主义理论,以及正在将博士论文改写为专著的《国际关系中的理性》。

 

五、美国证据法

本课程主要讲授美国法庭中经常使用的重要原则,指导同学们讨论和如何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课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证据相关性、证人和传闻规则;课堂的组织模式为启发式课堂,同学们需要跟随老师的提问参加课堂讨论。

    授课教师:曹晶,2015年获得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目前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主授证据法、刑法。


教务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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