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第一期(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选课通知
时间:2016-11-15 08:58:2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方式:采用学生报名、指导老师筛选的双向选择方式。

时间:2016年11月17日(周四)晚6:30-8:30

地点:教学楼端207教室

流程:选课同学请仔细阅读《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简介及选课说明后,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选课面试问卷》并参加面试。

结果:是否入选,课程老师会在三天内通知。

 

《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简介及选课说明

 

一、课程简介

本课程为我校新开设的一门实务创新课程。

(一)课程目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民商法知识解决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实务能力。

(二)课程特点

1.实务课程与专业实习相结合。课程由校内实务课与法院实习两部分组成,且校内实务课与法院实习在内容上互相支撑。学生完成课程,可以同时获得实务课成绩和学分(2学分),并认定实习时间。

2.教师与法官协同教学和指导。法官进课堂直接讲授司法实务,教师入法院全程指导和带领学生参与司法实践活动。

3.以法院实际工作岗位定角色,实现多角色的体验和实习。课程依托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直接参与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从导诉、立案、案件分析、调解、质证、法律文书制作等不同岗位的工作,在教师和法官的指导和带领下,学习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能,提升综合运用民商法专业知识处理实际案件的司法实务能力。

4.以法院和学校为窗口,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

(三)课程安排

分为校内学习和法院实习两部分:

1.校内学习:共32学时,采取讲授、模拟演练、专题研讨、模拟法庭、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

2.法院实习: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在教师和法官的指导和带领下,直接参与案件从立案到庭审各环节的司法实务工作。庭审观摩。法律咨询。学生实际参与实习的时间不少于40天。

(四)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实务模块:

1.诉讼服务;(导诉与法律咨询)

2.立案实务;

3.质证实务;(法官助理)

4.调解实务;(法官助理)

5.文书制作。(法官)

 

二、选课说明

(一)本期课程安排:

开课教师:郭宏彬、朱晓娟、孙强、沈诤(均为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

学生人数:共40人。

校内学习时间:周一上午(1--4节)。

法院实习时间:周一至周五,学生分组进行,每人每周实习12天。

(二)选课方式和条件:

选课方式:在学校学生正式选课前,采用学生报名、指导老师筛选的双向选择方式。

选课条件:

1.本科三年级以上,有一定民商法基础。

2.能够合理安排学习和实习的时间,每周除了校内课程时间(周一上午)外,另外预留出至少一天的时间用于到昌平法院实习,同时为满足实习时间的要求,课程结束后还需两至四周的假期时间进行实习。

    3.已经确定参加其他法律诊所课程的同学,不能选报本课程。

 

 

附件:

申请参加《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面试问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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