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采用学生报名、指导老师筛选的双向选择方式。
时间:2016年11月17日(周四)晚6:30-8:30
地点:教学楼端207教室
流程:选课同学请仔细阅读《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简介及选课说明后,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选课面试问卷》并参加面试。
结果:是否入选,课程老师会在三天内通知。
《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简介及选课说明
一、课程简介
本课程为我校新开设的一门实务创新课程。
(一)课程目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民商法知识解决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实务能力。
(二)课程特点
1.实务课程与专业实习相结合。课程由校内实务课与法院实习两部分组成,且校内实务课与法院实习在内容上互相支撑。学生完成课程,可以同时获得实务课成绩和学分(2学分),并认定实习时间。
2.教师与法官协同教学和指导。法官进课堂直接讲授司法实务,教师入法院全程指导和带领学生参与司法实践活动。
3.以法院实际工作岗位定角色,实现多角色的体验和实习。课程依托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直接参与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从导诉、立案、案件分析、调解、质证、法律文书制作等不同岗位的工作,在教师和法官的指导和带领下,学习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能,提升综合运用民商法专业知识处理实际案件的司法实务能力。
4.以法院和学校为窗口,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
(三)课程安排
分为校内学习和法院实习两部分:
1.校内学习:共32学时,采取讲授、模拟演练、专题研讨、模拟法庭、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
2.法院实习: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在教师和法官的指导和带领下,直接参与案件从立案到庭审各环节的司法实务工作。庭审观摩。法律咨询。学生实际参与实习的时间不少于40天。
(四)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实务模块:
1.诉讼服务;(导诉与法律咨询)
2.立案实务;
3.质证实务;(法官助理)
4.调解实务;(法官助理)
5.文书制作。(法官)
二、选课说明
(一)本期课程安排:
开课教师:郭宏彬、朱晓娟、孙强、沈诤(均为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
学生人数:共40人。
校内学习时间:周一上午(1--4节)。
法院实习时间:周一至周五,学生分组进行,每人每周实习1至2天。
(二)选课方式和条件:
选课方式:在学校学生正式选课前,采用学生报名、指导老师筛选的双向选择方式。
选课条件:
1.本科三年级以上,有一定民商法基础。
2.能够合理安排学习和实习的时间,每周除了校内课程时间(周一上午)外,另外预留出至少一天的时间用于到昌平法院实习,同时为满足实习时间的要求,课程结束后还需两至四周的假期时间进行实习。
3.已经确定参加其他法律诊所课程的同学,不能选报本课程。
附件:
申请参加《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面试问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