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本次选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日程安排
(一)本次预选课定于第十三周周五(12月2日)下午16:00至第十四周周二(12月6日)上午9:00进行。
(二)正选阶段选课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十四周周五(12月9日)中午12:40至第十五周周二(12月13日)上午9:00,进行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的正选。此阶段,只允许主修或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的学生选课。
第二阶段:第十五周周二(12月13日)中午12:40至第十五周周五(12月16日)下午16:00进行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的正选。此阶段,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仍设为“可退可选”。
12月16日下午16:00选课系统关闭,正选结束。
(三)教务处服务中心在12月14日至15日受理、记录学生的扩容要求,根据选课需求情况,参考教师本人和开课学院意见做出处理。12月15日为受理扩容要求的最后一天。扩容通知公布途径:厚德楼305门前电子屏幕、教务处网站等。扩容生效时间为公布扩容通知之后的次日12:40。
(四)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学生试听、退选阶段;第二周为补选阶段和重修选课阶段;第三周为打印选课名单阶段。
1.第一周周二(2月28日)下午16:00至周五(3月3日)下午16:00学生可以根据试听情况自行上网退掉所选课程。教务处每天下午16:30(不含周六周日)对课程选课人数进行统计,刷新“选课人数”、“课余量”数据。本阶段教务处对所有课程的选课权限设置为只退不选。
2.在第一周周五(3月3日)下午16:00,教务处关闭选课系统,统计课余量。学生上网查询有余量的课程信息。
3.第一周周六(3月4日)上午10:00至第二周周一(3月6日)下午16:00为补选阶段,教务处将所有有余量的课程设置为不退只选,学生自行上网选课。
本阶段结束后,教务处不再受理学生退课事宜。
4.第二周周三(3月8日)下午16:00至第三周周一(3月13日)上午9:00为重修选课阶段。相应课程会设置为“只选不退”,如果选错重修课程应到教务处服务中心说明情况申请删除。本阶段,只允许重修不及格的通识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其他课程不得申请重修。
5.第三周(3月13日-17日),学院、教学部教务人员应打印选课名单交任课教师。
学生应在第四周上网确认、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及考试备查,并以班级为单位交年级办备案。如发现课表有问题,务必在第四周内到教务处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保证学生掌握综合教务系统选课的基本流程,熟悉《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读进度、《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进行相应的专业课程修读指导(如先修课程)。
(二)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保证校园网稳定,必要时采取一些缓解校园网压力的措施。
2.选课阶段根据学生需求于早8:00至晚20:00开放昌平校区厚德楼二层、
三层、四层计算机机房供学生选课。
三、其它说明
(一)综合教务系统登录路径如下:
路径一:登录校园网主页,点击“人才培养”,再点击“本科生教育”栏目中的“综合教务系统”;
路径二: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cupl.edu.cn/),点击“综合教务”;
或者直接输入http://urp.cupl.edu.cn/。
(二)具体选课办法请参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指南》(见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1),学生应仔细阅读。
(三)学生应于12月11日前完成网上评教,否则将无法参加选课。
(四)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石油大学将继续为我校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修读计划,在综合教务系统的“开课院系”中检索“石油大学”自主选择这些课程作为通识选修课程,选课办法和流程不变。
(五)关于通识主干课
1.通识主干课目录原则上依照学生自身培养方案执行,为了拓展选课空间,《中国政法大学2015级本科培养方案》中新增的10门通识主干课(见附件2)算作2012-2014级学生通识主干课组课程;2016级学生严格依照本年级培养方案选课。
2.学生应当注意培养方案中通识主干课程的修读限制,修读限制见培养方案及本通知附件(附件2)。
(六)关于创新创业课、国际课程
由于培养方案修订,2016级起学生培养方案中设定“创新创业课组”“国际课程课组”,2016级学生应依照培养方案要求在培养年限内修满学分;其他年级学生可以自由选修该两类课程,所获学分为任选学分。
创新创业课程课程号以C开头;国际课程课程号以G开头。
(七)选课期间选课系统24小时开放(临时关闭除外)。
四、本通知内容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务科负责解释。电话:58909093/58909094。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指南.doc
附件2:2015年新增通识主干课及限选说明.docx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