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将于5月23日结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本次选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日程安排
(一)本次预选课定于第十三周周五(5月25日)下午16:00至第十四周周三(5月30日)上午9:00进行。
(二)正选阶段选课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十四周周五(6月1日)中午12:40至第十五周周二(6月5日)上午9:00,进行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的正选。此阶段,只允许主修或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的学生选课。
第二阶段:第十五周周二(6月5日)中午12:40至第十五周周五(6月8日)下午16:00进行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的正选。此阶段,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仍设为“可退可选”。
6月8日下午16:00选课系统关闭,正选结束。
(三)教务处服务中心在6月6日至7日受理、记录学生的扩容要求,根据选课需求情况,参考教师本人和开课学院意见做出处理。扩容通知公布途径:教务处网站、教务处官方微信平台。扩容生效时间为公布扩容通知之后的次日12:40。
(四)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为重修选课阶段;第二周为退选、补选阶段;第三周为打印选课名单阶段。
1.第一周周二(9月4日)下午16:00至周五(9月7日)上午9:00为重修选课阶段。学生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课。相应课程会设置为“只选不退”,如果选错重修课程应到教学服务中心(厚德楼305)说明情况申请删除。本阶段,只允许重修不及格的通识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其他课程不得申请重修。
重修体育项目(一)的同学于本阶段前往教学服务中心(厚德楼305)办理选课。
2.第一周周五(9月7日)下午16:00至第二周周二(9月11日)下午16:00为退选阶段,学生可以根据第一周试听情况自行上网退掉所选课程。教务处每天下午16:30(不含周六日)对课程选课人数进行统计,刷新“选课人数”、“课余量”数据。本阶段教务处对所有课程的选课权限设置为只退不选。
在第二周周二(9月11日)下午16:00,退选结束,教务处统计课余量,学生上网查询有余量的课程信息。
3.第二周周三(9月12日)上午12:40至周五(9月14日)下午16:00为补选阶段,教务处将所有有余量的课程设置为不退只选,学生自行上网选课。
本阶段结束后,教务处不再受理学生退课、选课事宜。
4.第三周,学院、教学部教务人员应打印选课名单交任课教师。
学生应在第三周上网确认、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及考试备查,并以班级为单位交年级办备案。如发现课表有问题,务必在前三周内到教学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处理。
选 课 日 程 表
选课阶段 |
时 间 |
预 选 |
5月25日16:00-5月30日9:00 |
正 选 |
第一阶段 |
6月1日12:40-6月5日9:00 法学专业课 |
第二阶段 |
6月5日12:40-6月8日16:00 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法学课 |
申请扩容 |
6月6日-7日 |
重修选课 |
9月4日16:00-9月7日9:00 |
退 选 |
9月7日16:00-9月11日16:00 |
补 选 |
9月12日12:40-9月14日16:00 |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保证学生掌握综合教务系统选课的基本流程,熟悉《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读进度、《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进行相应的专业课程修读指导(如先修课程)。
(二)请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保证校园网稳定,必要时采取一些缓解校园网压力的措施。
2.选课阶段根据学生需求于早8:00至晚20:00开放昌平校区厚德楼二层、三层、四层计算机机房供学生选课。
三、其它说明
(一)综合教务系统登录路径
路径一:登录校园网主页,点击“人才培养”,再点击“本科生教育”栏目中的“综合教务系统”;
路径二: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cupl.edu.cn/),点击“综合教务”;
或者直接输入http://urp.cupl.edu.cn/。
(二)具体选课办法请参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指南》(见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1),学生应仔细阅读。
(三)学生应于预选开始前完成本学期网上评教,否则将无法参加选课。
(四)选课限制
1.关于通识主干课限制:部分专业培养方案对修读通识主干课程设置限制,学生应当严格依照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
2.关于先修课程限制:部分课程有先修课程限制,学生选课时应注意限制条件,先修课程限制可在选课界面查看。
3.其他选课限制:学生选课时还应当注意性别(如部分体育专项课)、年级限制(如部分案例课程)、语种(如部分国际课程)等其他选课限制。以上限制学生可在选课界面查看。
(五)选课期间选课系统24小时开放(临时关闭除外)。
四、本通知内容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务科负责解释,电话:58909093/58909094。
教 务 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