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第5周起开始进行2013级学生辅修注销、2013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报名、2014级学生辅修报名、2010级和2011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注销以及2011级学生辅修注销等相关工作。请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级学生辅修注销工作
(一)申请注销的学生范围
正在修读辅修的2013级学生,准备终止辅修学习或转读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注销:
学生网上注销时间:4月2日9:00-4月7日9:00
相关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并自主选择是否删除已修课程和已选课程。
2.审批
学生提交申请结束后,教务科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批。4月8日,审批工作结束,学生可上网查询结果。
注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未选择删除的课程将自动转入主修方案中。若学生再申请修读相同专业的双专业双学位,未选择删除的课程将自动转入双专业双学位专业的方案中。
二、2013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13级学生,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均可获准修读第二专业,即前三学期修满专业课堂教学额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平均绩点在3.0以上,重修课在三门以下。
(二)修读范围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除外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均可作为第二专业修读。
(三)毕业及学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额定学分的,可获得同时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在法学、侦查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国际政治学等五个专业内修读双专业的,授予一个法学学士学位;在工商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等两个专业内修读双专业的,授予一个管理学学士学位;其他情形授予与专业相应的两个学士学位。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9:00—4月14日9:00。
学生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如果正在修读辅修的同学准备报名双专业双学位,必须在辅修注销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注销辅修专业,若双专业双学位的申请未获批准,原辅修修读资格将不予恢复。
2.学院审查:
学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对报名本学院双专业双学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4月15日,各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学生上网查询报名结果。审查通过的同学在其个人培养方案中有主修和双专业双学位两套培养方案。
三、2014级学生辅修报名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14级学生,符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均可申请修读辅修,即平均绩点在3.0以上,且无重修课程。每位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
(二)修读范围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除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均可作为辅修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9:00—4月14日9:00。
报名期间学生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报名。
2.学院审查:
学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对报名本学院辅修专业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4月15日,各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学生上网查询报名结果。审查通过的学生在其个人培养方案中有主修和辅修两套培养方案。
四、2010级和2011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注销工作和2011级学生辅修注销工作
(一)申请注销的学生范围
正在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2010级和2011级学生准备终止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以及正在修读辅修的2011级学生准备终止辅修学习的。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注销:
学生网上注销时间:4月16日9:00-4月21日9:00
相关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并自主选择是否删除已修课程和已选课程。
2.审批
学生提交申请后,教务科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批。4月21日,审批工作结束,学生可上网查询结果。
注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未选择删除的课程将自动转入主修方案中。
(三)毕业事宜
1.2010级和2011级学生注销双专业双学位的,可以申请以第一专业毕业。
2.2011级学生注销双专业双学位的,如果符合2011级相关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要求,可以申请以辅修的形式结业。具体程序如下:
①先按照前述要求在教务系统中注销双专业双学位,再查阅相关辅修培养方案后保留相关课程的成绩;
②务必于2015年4月22-23日到教务处服务中心(厚德楼305)进行辅修结业申请登记;
③教务科会根据申请登记的情况,对申请以辅修形式结业的学生进行数据处理。
3.2011级学生如果不注销双专业双学位的,学校今年将不上报该学生的毕业数据。2011级辅修学生的毕业审查、结业以及学位授予问题另行通知。
五、相关制度、工作时间表、报名及审批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教务科咨询。
联系人:杨爽;电话:58909093/4。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doc
附件3:辅修、4%2B1网上注销、报名申请操作流程.doc
附件4:工作时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