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发挥毕业审核工作的有效性,使学生提前了解自己的学业修读情况,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提前到本学期进行。现就毕业审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维护综合教务系统培养方案
各学院正确维护综合教务系统2018届毕业生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尤其是课程属性和相应课程组的最低修读学分要求。这是毕业审核正确与否的基础,请各院务必保证培养方案绝对精确。
二、核对成绩单课程属性
各院通知学生核对本人成绩单的课程属性是否正确,如有必修课(必修)、专业选修课(限选)、通识主干课(选修)的课程属性显示成“任选”则为有误,请及时到学院教科办或考务科(厚德楼302)进行核实更正。
三、成绩审核
(一)审核目标
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6月22日第四次修订)、《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号)审核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分修读情况,提醒学生及时修读相应课程。对于临近不授予学位红线的学生,及时提出预警。
(二)审核内容
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以及学校对免修、奖励学分的相关规定,运用综合教务系统“选课管理”、“成绩管理”和“综合审查”模块,结合学生成绩单审核学生完成培养方案额定各类学分情况。具体审核事项:
1.总学分是否修满?
2.必修课是否都已修过并取得相应学分?
3.专业选修课是否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4.通识主干课是否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5.专业必修课: 60≤专业必修课<70分的课程门数?
6.目前已有几条必修课不及格记录?
7.一学年所修的必修课中,是否有5门次以上不及格?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根据成绩审核结果,以专业为单位提交《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审核预审统计表》(见附件)到考务科。
五、时间要求
1.学院培养方案维护时间:2017年10月24日——10月29日。
2.学生自我审查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19日。
3.学院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6日。
4.学院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11月27日。
请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告知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及时按照教务处下学期课程的选课通知选课,以顺利毕业。
六、有关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审核事宜、毕业补考、毕业生名单报送、授予学位报告报送等事宜下学期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58909627。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