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督促毕业生掌握自己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及时修读未完成课程、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维护综合教务系统培养方案
各学院精确维护综合教务系统2019届毕业生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尤其是课程属性和相应课程组的最低修读学分要求。培养方案准确与否是毕业审核正确与否的根基,请各院务必保证培养方案绝对精确。
二、核对成绩单课程属性
各院通知学生核对本人成绩单的课程属性是否正确,如有必修课(必修)、专业选修课(限选)、通识主干课(选修)的课程属性显示成“任选”则为有误,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进行核实更正。
三、成绩审核
(一)审核目标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我校不再组织毕业补考,请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6月22日第四次修订)、《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号)审核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分修读情况,提醒学生及时修读相应课程。对于临近不授予学位红线的学生,及时提出预警。
(二)审核内容
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以及学校对免修、奖励学分的相关规定,运用综合教务系统“选课管理”、“成绩管理”和“综合审查”模块,结合学生成绩单审核学生完成培养方案额定各类学分情况。具体审核事项:
1.总学分是否修满?
2.必修课是否都已修过并取得相应学分?
3.专业选修课是否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4.通识主干课是否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5.专业必修课: 60≤专业必修课<70分的课程门数?
6.目前已有几条必修课不及格记录?
7.一学年所修的必修课中,是否有5门次以上不及格?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根据成绩审核结果,以专业为单位提交《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审核预审统计表》(见附件)至考务科(厚德楼302)。
五、时间要求
1.学院培养方案维护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6日。
2.学生自我审查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21日。
3.学院复审时间:2018年9月22日——10月7日。
4.学院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10月8日。
请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告知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及时联系教务处服务中心(厚德楼305)进行选课登记,毕业生补选课阶段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有关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审核事宜、毕业生名单报送、授予学位报告报送等事宜下学期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58909627。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