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9〕第021号)
时间:2019-05-05 16:28:59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我校本科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即将逐步展开,中国政法大学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将于本学期正式启用,面向教务处统一安排必修课程考试的任课教师开放,从而实现试题命制、试题提交、试卷评阅、试卷回缴的全流程线上操作,以期解决我校两地办学的现实困境,进一步提升考试组织过程的程序性、规范性。现就考核要求、考试安排、考试命题、试卷印制、监考工作、成绩评定、试卷回缴等工作环节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点提示

 

二、考核要求

(一)选修课考核在第16周之前完成。具体考核方式由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根据课程特点自行决定。

院(部)考务人员须提前两周与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联系,落实每门选修课的考核方式,并配合做好考场教室借用、监考人员安排、试卷袋答题纸准备、考核登记备案等工作。

选修课要求统一考核方式。只有一个课头(课序号)或几个课头(课序号)在相同时间上课的可在结课周随堂进行考核;有多个课头(课序号)且上课时间不相同的选修课,原则上应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考核,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考核的,须经开课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后,与学院教学科研办协调确认考试时间及地点,并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二)必修课考核一般在第17至18周内完成,由教务处统一排考。对于存在特殊原因(如结课时间在前15周等)确须提前考试的,任课教师须经开课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后,联系学院教学科研办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期末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或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常用下载”),在结课前向教务处考务科提交备案。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严格按照学校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组织考试。

(三)课程考核原则上应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答题纸。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可以要求学生书写在专用答题纸上(选修课到相应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领取,必修课程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交打印稿。同一课堂的考核形式应统一,不得出现部分学生手写,部分学生打印的情况。提交打印稿须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专用封面(见附件2或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常用下载),采用A4纸打印装订。

(四)平时测评须使用统一规格答题纸(专用答题纸或A4纸),切忌使用手撕小纸片。

(五)采用小组报告的,只需提供一份小组报告,但须附上专用封面,一人一张封面,任课老师在封面上的评分区域打分。

(六)所有答卷都要装入专用试卷袋(选修课到相应开课学院领取),试卷袋正面信息须填写完整,背面须让学生写上学号和姓名,并在姓名旁“√”。(打钩的目的是核验学生是否交卷)

(七)学生在参加考核时,答题卡填涂区域须使用2B铅笔,作答区域须使用黑色0.5mm字迹笔,答题前请在规定位置准确、完整填写课程及个人信息等内容,并在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以保证任课教师采用线上阅卷时能够顺利完成扫描,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三、考试安排

(一)选修课的具体考核形式、时间、地点由任课教师在考核前一周告知学生。

(二)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和附件4(《中国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请各院、部、所、中心将考试日程通知到教师和学生。

(三)对于学校统一排考的课程,学生须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查看相关课程的考核时间、地点及座位号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学生无法查询到所修必修课程考试安排,请按如下情形分别处理:

1.未纳入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任课教师单独组织考试的),学生须按照任课教师通知的课程考核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2.其他情形请于第11周之内联系教务处考务科(010-58909627)进行解决。

(四)考试冲突

冲突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第十八周周五)。

本学期,学生必修课考试存在时间冲突的,无需到学院进行信息登记,本年级、本专业(第一专业)的课程按本专业统一时间参加考试,跨年级、跨专业课程将被视为冲突课程,进行统一冲突考试。相关学生的冲突考试安排一并发布在新版教学管理系统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五)缓考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考试组织工作、提升考试的公平性,学生申请必修课程缓考的,下学期初不再统一组织考试。缓考申请条件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必修课缓考申请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统一删除其选课记录和成绩记录。学生须在缓考课程再次开课时重新选课,如选课困难,教务处服务中心(厚德楼305)将提供个性化服务。

本学期必修课缓考申请将在新版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不再接受纸质版必修课缓考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版块后续通知。


四、考试命题

必修课、选修课命题工作由开课院(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教务处鼓励各个专业结合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进行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期末考试比重,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过程性评价。

(一)命题工作由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总负责,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或课程团队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必修课须经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成立命题小组共同研究命题。

(二)各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应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设计试卷。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分析运用能力。命题前务必认真总结前一次考试的经验,根据试卷分析中显示的学生总平均成绩、优良率、不及格率等数据,调整本次命题的题型、难度及各类题型的分值分布,保证命题的题量与难度适中。

(三)同一专业课程号相同的必修课、选修课均原则上须使用统一的考试试题。凡笔试课程均须准备A卷、B卷两套试题,其题型、难度及题量应相当,且A卷、B卷不得有原题重复。同一门课程试题三年之内重复率不能超过20%。

(四)任课教师须使用《中国政法大学试题出题模板》进行试题命制,并在试卷上应标明卷面分值与平时成绩分值占总成绩的比重(试题出题模板见附件5)。

(五)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审核考试命题。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题内容是否科学、试题格式及课程名称、课程号、课序号等信息是否正确,确保试题准确无误。

 

五、试题提交与印制

教务处考务科负责全校必修课试卷的印制工作,选修课试题可根据情况由开课院(部)自行安排印制。

提交试题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31日。

命题人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试题的,将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线上提交方式:各院教学科研办须向统一排考的必修课程任课教师落实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的启用事项,并统计汇总采用线上命题及评阅的课程信息,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统一排考必修课程使用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登记表》(详见附件6),并于5月10日前报送给教务处考务科,以保证试题提交工作按时完成。因中国政法大学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目前正在进行测试调试中,选择线上提交命题的任课教师请关注教务处网站后续相关通知,以获取具体操作流程。

线下提交方式:全部课程考核试题均须统一使用《中国政法大学试题出题模板》,单面打印、字迹清晰,并在试题文档底端(页脚)中添加页码(第几页/共几页)。命题人将审核无误的试题A卷、B卷分别装入学校统一的试题密封袋(不装答案,请勿密封)。每套试题一式两份:命题人须在其中一份试题的左上角签名并装订,作存档用;另一份不签名不装订,作印刷试卷用。命题人如不方便打印试题的,可用U盘携带电子版试题到考务科保密室(厚德楼301)当场打印、装袋密封,不得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试题提交。

 

六、监考工作

(一)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负责所开课程的总体考务工作,包括选派主考教师(原则上每个考场安排主考一人);任课教师须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工作,有考试任务的院(部)考务人员须将任课教师名单上报考务科。

监考人员应为学校正式在职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本学期教务处继续使用“中国政法大学监考员信息管理系统”(具体网址为:http://fdkw.cupl.edu.cn)。其中,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教职员工的CU工号,密码为本人的生日信息(如1980年1月1日出生的教工,登录密码为19800101)。首次监考须先联系考务科吴东璇老师(010-58909627)采集个人信息。

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监考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26日,欢迎全校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学校的监考工作。

(二)各院(部)在考试之前应组织考试动员,培训监考教师,加强对监考教师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考试期间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辅导员要深入考场,杜绝考试违纪、作弊情形发生。

(三)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我校继续启用北京市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

 

七、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

(一)所有课程阅卷、统分、复核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选课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可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选课学生人数较多的选修课的成绩录入须于第18周之内完成。

(二)一位教师独立讲授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由教师本人负责;多人讲授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实行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课程团队负责人)负责制。

(三)全校通识必修课、法学专业必修课的开课院(部)应在考试结束之后立即组织进行集体流水阅卷。各任课教师应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试卷阅卷规则》阅卷,做到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公正、评分准确、核分无误。

(四)相关责任人在教师完成阅卷至提交成绩之间的时段,应对试卷成绩进行复查,对总体成绩数据进行初步分析。

(五)对多人讲授一门课程的情况,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所长(主任)在确认试卷复核和总体成绩数据的初步分析没有问题之后,通知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应确认录入的成绩总数与考生实交试卷份数相等,确保卷面成绩与综合教务系统提交成绩一致,避免出现错登、漏登等情况。

如学生没参加期末考试的,期末考试一栏成绩须填写“0”(平时分数是否登录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同时将未通过原因标记为“缺考”。

(六)除实践类课程外,必修课须采用百分制计分,选修课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计分。

 

八、阅卷规范

(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必修课程,任课教师可选择在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中线上评阅试卷,或领取纸质版答题卡进行线下评阅。学校鼓励任课教师采用线上评阅方式进行阅卷。

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中线上阅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后续通知。

(二)线下评阅试卷的,请任课老师务必规范阅卷:

1.批阅答卷应使用红色字迹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字迹笔和铅笔。

2.阅卷时,小题得分标记于题右,大题得分标记于卷左(题号之前)并记入卷面评分区域框内。阅卷记分应统一使用正得分方式,不可使用减分方式记分。卷面大题得分应等于各小题得分之和,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

3.答题卡首页评分区域包括各大题单项分数和试卷总分,阅卷人应对应准确,如实填写。

4.流水作业的,阅卷人需在相应的题号下面签名。研究所应有专人对已阅试情况进行核查,并于核查后在试卷袋上签名。独任课程的由任课老师自行核查并签名。

5.已阅试卷如须改动,阅卷人应在改动处签名或盖章。

 

九、试卷回缴

(一)任课教师选择在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中线上评阅答卷的,所有考试相关材料均电子化保存,无需进行试卷回缴。平时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管。

(二)任课教师选择在线下评阅纸质版答卷的,须到教务处考务科(厚德楼302)办理试卷回缴。

(三)国际课程的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须由中方联络教师协助外方教师完成,并按规定回缴试卷材料。

(四)试卷回缴材料

教师提交成绩之后,即可办理试卷回缴,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须回缴的材料内容为:

1.已阅答卷原件(务必规范批阅) ;

2.成绩单(教学管理系统里打印) ;

3.试题样卷一份(非考试课程,需提供具体的课程考核要求);

4.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论文形式的不用提交标准答案,但需提供阅卷评分标准);

5.总成绩分析(教学管理系统打印);

6.如有平时成绩,需提供各评定因素的原始记录和相应材料,或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管。

上述材料交由教务处考务科统一归档。

 

十、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考务科负责解释(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厚德楼302室,办公电话:010-58909627)。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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