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师生:
按照《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通知(校教字〔2021〕第68号)》(以下简称“考核通知”)的工作安排,教务处已对统一排考必修课程排考完毕,师生即日起可以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排考结果,全校排考结果见附件1。自行排考必修课程(清单见附件2)的考试安排,学生可咨询任课教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落实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各任课教师应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开展各项考核工作。相关课程考核信息均应以学校正式发布的“考核通知”为准。
学生参加考试应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遵守考生守则,有违纪行为的,依《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监考人员参加监考应遵守监考守则,有违规行为的,依《中国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作答规范
因线上阅卷需要,学生在参加统一排考必修课考核时,答题卡填涂区域须使用2B铅笔正确作答,作答区域须使用黑色0.5mm签字笔。答题卡采用正反面印刷,不得拆分折叠,除印刷问题外,不予更换或增加,答题前须在规定位置准确、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及个人信息等内容,并在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以保证线上阅卷时能够顺利完成扫描,未按规定填涂、填写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三、缓考办理
符合缓考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统一删除其选课记录和成绩记录。学生须在缓考课程再次开课时重新选课,如遇选课困难,可咨询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四、线上考核
因疫情影响无法返校学生(名单见附件3)所选课程清单已由各开课教学单位通知到任课教师,任课教师须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开展各项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收集的考生答卷分发给相应任课教师,教师应按照基层教学组织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评阅。使用智能综合考试管理系统阅卷的必修课程,无需进行试卷材料回缴,任课教师应将线上考试答卷妥善留存,以备核查。其余课程须进行试卷回缴,任课教师应将考生答卷打印后,保留阅卷痕迹,一并回缴,在试卷袋考场情况记录栏中注明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姓名及学号。
统一排考的必修课程由教务处安排线上双机位监考。自排考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由开课教学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无法进行同步考核的,任课教师应填写《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线上授课课程考核方式备案表》(见附件4),报开课教学单位审批通过并向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后,于考前一周将考核安排告知相关学生。
㈠ 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生须准备2台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如手机、电脑、平板等),其中,1台主机用于正面拍摄考生作答情况,须保证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画质清晰,另1台从后方拍摄考场环境,须保证清晰拍摄考生背部、主机位屏幕内容及四周环境。
2.考生须在上述2台设备上分别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分别注册两个不同账号,昵称设置为“学号+姓名+设备1/设备2”,同时加入同一考试会议,以满足双机位监考要求。
3.考生须选取独立房间作为考试环境,确保环境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考生以外人员不得进入,保证考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音乐、闹钟等打扰,保证网络连接始终畅通。
㈡ 考前设备测试
相关考生须于12月22日9:00加入会议进行测试,会议ID为:372 614 770,此前须完成前述所有设置,按照监考老师要求核验考试设备与考试环境,缺席测试者不得参加考试,课程成绩以0分、缺考计。
㈢ 考试时间
教务处统一排考的必修课程,考生须在排考结果发布后,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看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进入考试对应的会议(见附件5),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进入会议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成绩以0分、缺考计。其他线上考试课程,考生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按时参加考试。
㈣ 作答要求
考生须使用A4纸、黑色签字笔作答,考前须准备好与附件6格式相同的答题纸(打印或手写均可),待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后,须立即停笔作答,继续作答者成绩无效。考生须将作答内容完整清晰拍摄,立即发送到微信号“cuplkwk1”(须于12月20日前完成添加好友,添加申请须备注“姓名+学号”),如遇特殊情况,经监考老师允许,考生须在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内完成答案发送,否则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缺考计。
㈤ 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携带一卡通、学生证以备核查,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规定,严禁使用耳机,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座位及视频拍摄区域,不得录音、录像、录屏或截屏,应按要求完成监考老师发布的不定时指令。一经发现违纪行为,依《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办法》处理。如设备或网络故障,须及时与监考老师联系,依监考老师指引进行操作。
五、其他
各教学单位在考试之前应组织考试动员,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考试期间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辅导员要深入考场,杜绝考试违纪、作弊情形发生。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考务科,电话:58909627。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