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过程性考核经验交流会顺利举行
时间:2021-12-10 17:05:38  来源:   点击:

近年来,教育部通过《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各高校强化过程性评价,我校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过程性考核。针对部分任课教师对过程性考核了解不多、考核方式单一等问题,12月9日下午,教务处组织过程性考核经验交流会,邀请到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老师、马克思主义学院王强老师、国际法学院范晓波老师、外国语学院谢芹老师作为主讲人分享过程性考核建设经验,线上线下总共有百余名任课教师参会。

李蕊老师就其开设的《经济法总论》过程性考核经验进行分享。李老师通过对考核对象进行分析确定学习者需求,进而进行考核目标的设定、考核内容与方式的选择。在考核对象分析中,李老师采用微信群、学习通等平台进行师生互动交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掌握学习者学习现状及需求。在考核目标设定方面,李老师通过设定认知目标、技能目标、情感目标,来检验和促进学习者收获。在过程性考核中,李老师秉持分散、激励、差异的考核原则,采用“2+7”考核法来选择考核方式,其中“2”指期中、期末两次考核,“7”指包括课堂主动回答问题、参加课堂小辩论等方式在内的惊喜加分项。与此同时,李老师积极进行差异化考核模块的设计,关注到学生学习水平的差异来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最后,李老师简要介绍了其过程性考核的实施情况,并分享了对今后完善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初步设想。

李蕊老师“2+7”考核法


王强老师就其开设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过程性考核经验进行分享。王老师首先介绍了该课程开展过程性考核的背景,并简要介绍了该课程在混合式教学过程中融入过程性考核的做法。王老师重点对该课程参与式学习与过程性考核的结合进行了经验介绍,该课程引导学生采用主题研究、口述访谈、微视频、舞台剧等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通过多元的形式,实现学习与考核的有机结合。截至2021年,该课程已经形成学生优秀研究成果80多万字,课程组已编写两部书稿,正在组织出版中。最后,王老师阐述了对过程性考核的考核占比、制度建设、科学性与客观性问题的思考。

 

范晓波老师就其开设的《国际经济法概论》过程性考核经验进行分享。该课程作为法学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授课任务较重,课程组充分运用过程性考核来帮助学生进行知识的吸收与理解。该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比重为30%,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一是向学生布置与课程相关的思考题,任课教师结合授课知识点随堂布置考核内容;二是基于学科知识发展快、每年都有新知识点产生的现实情况,要求学生开展前沿研究,提供研究成果;三是基于课程内容庞杂、知识点较多的客观情况,对于部分知识点交由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并提交学习成果。

 

谢芹老师就其开设的《学术英语》及《跨文化交际》等英语通识必修课程过程性考核经验进行分享。谢老师对过程性考核已开展十余年的摸索,采用学习者中心主义,基于真实问题进行学习考核,采用CCP*R教学模式,即由概念到案例到实践的教学与考核模式,实现从评估结构到活动任务的转化。谢老师将过程性考核相关活动划分为低风险活动和高风险活动,前者指如课堂考勤等学生易得分活动,后者指口头报告等存在一定区分度的考核活动。对于选课人数较多,作业评估量大的问题,谢老师采用网络批改平台与人工评阅相结合、生生互评等方式进行评价,并按月反馈学生过程性成绩,引导学生功在平时。

谢芹老师“评价-活动-干预”过程性考核机制

在四位老师分享经验后,其余与会老师也进行了讨论交流。本次交流会涵盖法学与非法学、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过程性考核建设经验,课程选课人数较多、课程体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今后,教务处将不定期举行此类课程考核经验分享会,欢迎更多课程考核经验丰富的任课教师进行经验分享。

教务处对本次交流会全程录制,老师们如想获取会议资源,可以通过百度网盘获取,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6GbhneK6L-apiTWcyOBpA,提取码请联系各教学单位考务秘书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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