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6 08:33:11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为“创业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别

创业计划按内容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两类。如无特别说明,本通知中“创业计划”均包括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计划按级别分为“国家级”和“市级”项目。本次项目申报仅包括市级项目。国家级项目将从立项的市级项目中选拔产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二)项目要求

1.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项目结题时,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提交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创业实施方案;创业实践项目要求提交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交创业实体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

4.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活动。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1.创业计划须以项目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应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合理。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

2.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创业计划项目雷同。正在进行或者已结题的创业计划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团队人数一般应为3-5人。团队成员应为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本科生。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项目按负责人所在学院划分归属。

2.每位学生只允许参加1个项目申报,且不得同时申报年度创新训练项目。

曾获得过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之前曾是项目成员本次可以且只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曾有项目被取消或项目结项不合格记录的不得申报。

3.项目指导教师应为我校专业教师或校外创业导师。

国家级、市级项目尚未结项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作为此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曾作为国家级或北京市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项目有退项或中检、结项不合格记录的,两年内不得作为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申报程序

1.项目选题

1)创业计划应着眼于搭建创业团队,捕捉商业机会,进行完善的市场调研,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计划,并有实际开展市场运作的可行性。

2)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适合本科生开展,难度适中,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按期顺利完成、实现资金的最佳效益。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鼓励创业项目与所学专业相结合;要注意避免与往年创业计划项目雷同。申报项目不得有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申报。

申请人应在与指导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论证的基础上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3.项目初评。

各学院对本院项目进行书面初审,保证申报项目在形式上符合要求,确定上报项目。

4.立项评审。

创业学院于2024年4月上旬组织立项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纸质版《申报书》中的所有信息均须填写完整,且加盖学院公章。《申报书》第四项“经费预算”总额必须为8000元,且须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制订。如该办法与学校财务制度冲突,以校财务制度为准,详情见链接(https://scc.cupl.edu.cn/frontpage/cupl/html/newsDetail.html?id=293712&04i8oLpWibdY=1672815577040)。

电子版《申报书》应隐去指导教师信息:封面“指导教师”处为空;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只填写800-1000字左右的指导教师意见,其他处为空。

2.具体要求

登录教学管理系统(http://jwxt.cupl.edu.cn/eams/localLogin.action),点击“实践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线上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3),上传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为匿名版word格式(涉签名处可以录入),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有附件,则粘贴在《申报书》后面作为一个word文档上传。申请人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不再支持上传。

提交系统时间:2024年3月18日8:00-3月19日17:00。

纸质版《中国政法大学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须于2024年3月21日前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

学院教学科研办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11办公室。

创业学院审核系统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6日。

联系电话:58909657。

三、其他事项

1.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周期为1年,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市级项目资助经费为8000元。

2.关于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第四项“经费预算”总额必须为8000元,且须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创新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制订(详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创新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学科门类基础代码表 

附件3: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4:《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9号)

 

 

附件请至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scc.cupl.edu.cn/frontpage/cupl/html/newsDetail.html?id=a29e0864cf534858bd518eca21cfde60)进行下载

 

创业学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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