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选课同学: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证据科学研究院(清河永泰庄)共开设12门实验课。学校将为选课同学安排从昌平校区往返清河永泰庄的班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车时间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班车时间 |
测谎和心理评估实验课 |
C27010201 |
相应选课周周末两天(周六、周日)早8:00发车,下午16:30返回。 |
心理量表测验与临床评估实验课 |
C27010211 |
酒驾证实实验 |
C27020011 |
痕迹证据收集鉴定实验课(实验课) |
C27020012 |
实验室毒品鉴识课 |
C27020031 |
法医学溺死鉴定实验课 |
C27020041 |
法医学死亡调查(实验课) |
C27020042 |
文件上的秘密 |
C27020051 |
声像资料真伪鉴别 |
C27020061 |
法医DNA分型实验课 |
C27020071 |
司法摄影实验课 |
C27020081 |
假币与指纹检验实验课 |
C27020151 |
二、班车地点
昌平校区发车地点为主楼喷泉班车站,永泰庄发车地点为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鉴定楼西侧后屯路东。
三、注意事项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按照学校调休通知进行上课日期的调整。
四、相关要求
所有上课同学均须乘坐班车往返(特殊情形须持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至主楼A401实践教学科请假),上班车即签到,不上车视为缺勤;课程中间不得擅自离课;须严格遵守学校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相关规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电话:58909626。
教 务 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