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通知(校教字[2020]第26号)
时间:2020-06-12 09:18:38  来源:   点击:

各开课单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第069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第045号),创新创业课程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学校鼓励相关开课单位建设并持续推出相当数量的高质量创新创业课程。现将申请2020-2021学年季学期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开设学期

2020-2021学年季学期

二、课程开课人员

我校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可在其担任课程负责人的前提下聘请校外实务专家承担授课任务)

三、课程开设要求

(一)内容要求

各开课单位应积极开设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具有鲜明创新创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

(二)形式要求

除开设传统教学形式的创新创业课程外,学校鼓励各开课单位开设利用慕课、快课、私播课、云课堂等新技术制作的创新创业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三)开课时间要求

通过课程遴选准予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原则上应于所申请学期首次开课,但鉴于部分课程建设周期较长,开课时间可以适当推后,但本次批准课程最晚应于下一学年(即2021-2022学年)的季学期开设。

四、课程开设提交材料

申请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开课教师需在我校教学管理系统提交新开课申请。如聘请校外实务专家授课等原因产生相关费用,可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经费预算表》(附件1)和《专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五、材料提交日期、方式和地点

开课教师请于2020年6月19日之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新开课申请。各开课单位2020622日之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相关课程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wcsjk@cupl.edu.cn。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关于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的相关制度和文件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板块进行查询下载。

联系人:陈立强,联系电话:58909091,办公地点:办公楼A401。

 

    教 务 处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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