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20年学校继续开展“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市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通过开展实施“市创计划”,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激发其创造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推动教育改革,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并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造就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二、实施原则
(一)兴趣驱动。参与“市创计划”的学生要对项目课题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实施过程。
(二)自主实践。参与“市创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管理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方案。
(三)重在过程。注重创新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申报范围及形式
“市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实施的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创新性研究项目和社会实践项目。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具体包括: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广告、活动)、软件设计以及其他符合计划原则要求的项目等。
“市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经费为8000元。项目形式为学生自主拟定题目,并自主选择指导教师或者由相关学院指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每个月至少与项目小组进行两次交流指导。项目指导教师将根据相关规定核定工作量。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为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申请人应在与导师充分沟通和对项目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申报书。
(二)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项目小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5人。学校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学院、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项目小组。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即每位学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曾作为成员参与“市创计划”项目或“国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且该项目已经结项,能且仅能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曾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市创计划”项目或“国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曾有项目正式立项后被取消或有中检、结项不合格记录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四)三年级学生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即将面临的考研、司考、出国、就业等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申报。
(五)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已是“市创计划”项目或“国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并且项目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得担任此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曾作为项目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项目有取消或中检、结项不合格记录的,两年内不得担任项目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相关领域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士的推荐。
(六)申报项目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见附件3)准确填写申报书第三页“所属三级学科”,确定学科归属(跨学科填写主要学科);法学“所属三级学科”指向“部门法学其他学科”的,则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二级学科目录》(附件4)填写二级学科即可,学科归属将作为立项答辩分组的依据。
五、研究期限
本次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020年11月-2021年10月。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选题。选题应体现自主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符合以下几点要求:选题应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现实价值;选题应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适合本科生开展,难度适中,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按期顺利完成,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最佳效益;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以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为主要方式,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链条,有利于取得创新成果;选题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雷同,避免与其它科研项目雷同。往年立项项目可到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常见咨询”中进行查询。
(二)项目申报。申请人填写《“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三)项目初评。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本院项目进行书面初评,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确定上报项目。
(四)立项评审。教务处于10月组织立项评审,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七、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3份匿名,1份署名)。
匿名是指电子版《申报书》中隐去指导教师信息:封面“指导教师”处为空;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只填写1000字左右的指导教师意见及时间,其他处为空;3份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电子版一致(隐去指导教师信息)。
署名是指纸质版《申报书》中的1份须填写完整。除八、九两项外,其他不能为空(含指导教师信息)。
《申报书》纸质版均应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推荐意见可电脑录入,推荐人签字须推荐专家本人亲笔书写)。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
《申报书》第四项“经费预算”总额必须为8000元,且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京教财[2010]43号)的规定(详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常用下载”— “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制订预算。
2.《“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项目申请人于2020年9月30日将申报材料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学院教学科研办于10月2日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邮箱:jwcsjk@cupl.edu.cn,报送地点:主楼A401,电话:58909091。逾期不予受理。
为保证电子版格式统一,学院确定上报项目后,应在电子版申报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意见”一栏电脑录入文字,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填写《2020年“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每个项目组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如因疫情原因不能返校,则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只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是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教学方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与指导,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和监督、激励教师投入项目指导,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附件:
1.“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二级学科目录
教 务 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