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共建单位的区域布局 推进审判卷宗来源的多样化我校与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时间:2013-05-17 00:00:00  来源:   点击:

    5月16日上午,我校与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在昌平校区主楼三楼会议室举行。辽宁省新民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明宇、新民市人民法院院长樊志军、副院长于利军等,以及我校教务处负责人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协议签字仪式。

    教务处负责人代表学校对于新民市人民法院樊志军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于能和新民市人民法院在我校61周年校庆这一喜庆的日子当天签署共建协议表示感谢。他说,王明宇市长和新民市人民法院专程赴京为学校送来近200套审判案例卷宗副本,既是对于学校深厚情感的具体表现,更是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支持。

    樊志军院长对于能与学校建立共建关系表示感谢。他说,辽宁省新民市是全国百强县(市),是传统的全国著名农业大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民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近年来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新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强司法公开示范院”、“全国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辽宁省两庭建设先进单位”等。此次与中国政法大学建立共建合作关系,对于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提高法院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新民法院愿意尽最大可能为中国政法大学做实事、做贡献。

    此次与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建立共建关系,进一步提高审判案例卷宗阅览室的馆藏量卷宗数量,是学校精选优质司法资源,丰富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的持续努力之一。近期,学校更为重视共建单位的区域布局,在持续增加与基层司法机关合作数量的同时,有针对性选择能够代表区域性特点的司法机关,推进在东北、华东、西北、西南和东南等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差异较大,司法经验和案件特点、案件类型有突出特点的地区建立合作单位,不仅仅着力推进审判、检察案例卷宗阅览室馆藏卷宗来源的多样化,也将进一步丰富远程观摩庭审的合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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