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经过各项工作流程,本年度共有55个项目拟立项为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1)。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4月11日—4月13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58909091。
此外,公示期过后,正式立项项目须提交修改材料和经费预算表,具体安排如下:
1. 按照答辩时评审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要求为:
(1)对于题目及研究对象的变动只能缩小范围而不能扩大范围(专家意见特别指出的除外);
(2) 项目成员、指导教师不允许变动,再次核实附件1中的项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17年5月;
(4) 完整填写电子版《申报书》中封面“指导教师”姓名以及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
2. 填写《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3.修改材料、经费预算表提交方式:
正式立项项目于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将以下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
(1)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
(2)《项目变动说明》纸质版(不提供模板,请将修改之处一一列明,务必手写、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
(3)《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纸质版1份。
以上材料学院审核后(其中材料(3)须由各学院二级会计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2日(星期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A401)。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提交。
附件:1.2016年“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拟立项名单.xlsx
2.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