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校教字[2016]第052号)
时间:2016-09-14 15:40:16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法大发[2012]27号)的有关要求,本学期将对2016年3月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团队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教务处将于2016年10月底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本科生创新项目实施过程记录簿》;

3.有关公开发表论文、成果实物、阶段性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1. 各项目组将上报材料填好后,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学院统一收齐材料后,于10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A401,联系人:董玮,电话:58909091)。

2.上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套及电子版。电子版要求如下:

每一个项目组的所有电子文档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命名规则:项目序号-负责人姓名。例如:张三

各电子文档文件名示例如下:

1张三:中期检查报告

1张三:本科生创新项目实施过程记录簿

1张三: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成果实物照片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本科生创新项目实施过程记录簿》

3. 2016年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rar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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