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7-04-05 16:29:43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经过各项工作流程,本年度共有55个项目拟立项为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1)。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5日—4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58909091。

此外,公示期过后,正式立项项目须提交修改材料和经费预算表,具体安排如下:

1. 按照答辩时评审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要求为:

(1)对于题目及研究对象的变动只能缩小范围而不能扩大范围(专家意见特别指出的除外);

(2)项目成员、指导教师不允许变动,并再次核实附件1中的项目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18年5月;

(4)完整填写电子版《申报书》中封面“指导教师”姓名以及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

2.修改材料提交方式:

正式立项项目于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将以下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

(1)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

(2)《项目变动说明》纸质版(无模板,请将修改之处一一列明,务必手写、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

以上材料学院审核后,于4月11日(星期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A401)。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提交。

3.立项项目在财务培训会后填写《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该表须指导教师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二级会计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拟立项名单

    2.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

 

 

教 务 处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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