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创新项目结项答辩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5-23 15:26:56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按照创新项目的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组织进行结项答辩工作。现就具体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1.通过中期检查的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16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3.2015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延期的项目。

二、答辩及答辩次序抽签安排:

1.答辩开始时间:2017年6月4日(星期日)8:30。

2.答辩地点:

第一组:逸夫楼1022;

第二组:逸夫楼1023;

第三组:逸夫楼1024;

第四组:逸夫楼1025;

第五组:逸夫楼1026。

3.项目组签到及准备地点:

第一组、第二组:逸夫楼1035;

第三组、第四组:逸夫楼1036;

第五组:逸夫楼1037。

3.答辩次序抽签

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15

地点:昌平校区阶五教室。

三、答辩次序抽签注意事项

答辩次序抽签时务必先查看具体分组及答辩教室,各组再分别进行抽签。

特别注意:

1.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将答辩次序排至最前或最后,务必在抽签前提出。

2.抽签后如确需调整顺序的,务必与其他项目组协商,并现场上报抽签组织方,现场未上报的无效。

四、答辩要求:

1.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各项目组结合PPT汇报项目过程及成果,由负责人做主要汇报。每个项目限时1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5分钟,专家提问点评5分钟。报告重点讲述项目的目标、思路、方法、结论、成果、特色、应用前景以及对参加项目在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等。专家对项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以及汇报中存在的疑点、错误及应改进的方面进行提问、点评。

2.项目评审由专家根据评分表(见附件)打分,学校根据项目综合成绩按照优秀、通过、不通过评定项目等级。对不通过项目责成限期修改,限期修改仍无法通过验收者项目终止,收回项目经费。

附件:

创新项目结项评分表

 

附件:创新项目结项评分表.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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