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7号】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第086号】要求,决定启动我校2017-2018学年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毕设(创业)计划”)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毕设(创业)计划”以“产教协同、结合专业、开放共享”为原则,创新协同育人新机制,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以大学生毕业设计的形式将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将创业实践内容转化为大学生的毕业设计。
二、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大三或大四本科生。
三、申报要求
1.由一名学生单独申请或由相关专业不超过五名学生组建团队申请;
2.项目应与所学专业相结合,既要符合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又要体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1)项目应在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的前提下,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设计出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
(2)还应对实际商业组织运行框架、投入产出、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设计,完善运营、盈利模式,如有可能将其落地实施。
4.鼓励来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中国政法大学校级创业项目以及其他有一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已立项或已获奖创业项目中的优秀项目申报。
四、建设内容
“毕设(创业)计划”是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的一部分,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应配备校内校外各一名指导教师。校内导师应为本专业教师,校外导师应为相关行业企业人士,以毕业设计为载体,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创业计划书是“毕设(创业)计划”的结项成果,即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论文)。1名学生单独申报并撰写的创业计划书应不少于8000字,团队有多名成员拟将此项目作为本人毕业设计者,每多1人,字数应上浮30%,且需在文中注明每部分贡献者。
五、管理机制
1.“毕设(创业)计划”项目按照《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和管理。
2.经费支持标准为理工类2万元/项、文科类1万元/项。项目经费来源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才培养共建经费。项目经费包括用于校外指导教师酬金、高校向校外创业孵化器以及创业型企业购买服务等与毕业设计相关的开支。
3.学校还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答辩,切实保障“毕设(创业)计划”项目建设质量。
六、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加“毕设(创业)计划”的个人或创业团队于11月24日16:30前将开题报告书(见附件)发送到cy@cupl.edu.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开题报告。同时提交三份纸质版开题报告书到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1室。开题报告书内容须包括:
1.项目核心产品技术或服务概况;
2.项目所处行业现状及该项目竞争优势、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3.项目发展战略及未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
4.项目孵化已有条件和所需条件;
5.项目进度安排及预期孵化成果;
6.项目曾获奖情况。
学校将组织立项答辩,从报名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确认为“毕设(创业)计划”支持项目,进入毕业设计环节。
七、工作进度
1.报名:11月13日-11月24日;
2.答辩:12月2日(另行通知);
3.公示:12月4日-6日;
4.报送市教委材料:12月中旬。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 庆
联系电话:58909669
附件:开题报告书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