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关心本科学术创新 老骥伏枥力推法治人才培养 ——我校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出席第七届本科生“创新论坛”颁奖典礼暨高端学术论坛
时间:2018-12-18 14:20:57  来源:   点击:

(活动开始前全体起立欢迎陈光中先生的到来)

1217日,第七届本科生“创新论坛”颁奖典礼暨高端学术论坛之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昌平校区举行。我校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教务处处长卢春龙教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汪海燕教授、洪道德教授、肖沛权副教授、教务处副处长翟远见副教授,以及参与本届创新论坛的学生评委、获奖选手以及我校近四百名学生出席典礼和论坛。


(陈先生为本科生“创新论坛”题词)

卢春龙为颁奖典礼和高端学术论坛致欢迎辞。他首先对大家尤其是89岁高龄的陈光中先生冒着酷寒参加活动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他同时对陈先生于两天之前在中国新闻周刊杂志社主办的“影响中国”2018年度人物荣誉盛典上,获得“见证40年·法治人物”荣誉表示祝贺。卢春龙指出,作为法学泰斗尤其是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陈先生的到来,是对本科教育的重视和对本科生学术创新的支持。今晚的颁奖典礼,既是对本科生从事学术创新的褒奖,更是对本科生打开学术创新之门的鞭策。


(卢春龙教授致辞)

致辞后,卢春龙教授为参加本届创新论坛的学生评委颁发聘书。陈光中先生、汪海燕教授和洪道德教授分别为荣获本届创新论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奖。


(陈先生为第七届本科生“创新论坛”一等奖颁奖)

(陈先生主讲高端学术论坛)

之后的“高端学术论坛之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环节由汪海燕教授主持,陈光中先生主讲,洪道德教授与谈。陈先生从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谈起,重点围绕刑诉法修正案中的管辖规定与监察法的对接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要焦点问题,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行比较,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法律修改的思想背景、修改历程及与实践的对接,表达了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期待。洪道德教授重点从刑诉法修改时的立法思想冲突、监察委和检察机关的管辖权问题以及直接立案侦查是否是法律监督的表现形式等问题发表了他的观点。汪海燕教授进一步从认罪认罚制度应得到有效的辩护支持、我国认罪认罚制度与美国辩诉交易的联系和区别等方面分享了他的真知灼见,其中他重点强调,对于法律的研究,一定要看到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和思想,不能就法条论法条、人云亦云。


(陈先生回答同学提问)

在答疑环节,陈先生就“缺席审判”、“缺席审判与追赃的关系”、“保障人权和惩治犯罪哪个更优先”等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重点阐述了他的“动态平衡诉讼价值观”,并对我国刑诉法的修改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充满信心。随后,汪海燕教授就“值班律师制度”,洪道德教授就“认罪认罚制度与坦白从宽政策”的区别和联系等问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合影留念)

   本科生创新论坛举办七年来,坚持突出学生学术自治、突出学生跨学科研究能力和国际化创新能力培养等特点,开辟了一个本科生学术创新的崭新平台。本次颁奖典礼以及陈光中先生的莅临,更加凸显对于本科生学术创新的重视。今后学校将继续在制度设计、管理服务上加强建设,增强创新论坛的活力和影响力,通过这一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抓手辐射、带动学校整体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和完善,培养出富有创新精神和卓越创新能力的本科生,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助力。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