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的通知(校教字[2017]第039号)
时间:2017-06-09 16:31:16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院部: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与奖励办法》(法大发〔201351号),学校对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的竞赛项目,根据竞赛等级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列入本科教学经费年度预算。代表学校参加的A类学科竞赛,资助经费由学校承担三分之二,院部承担三分之一;代表学校参加的B类和C类学科竞赛,资助经费由学校和院部共同承担。由学校主办的学科竞赛,原则上由学校予以资助。学校承办的学科竞赛,竞赛组织费用由主办单位拨付。

201771日起,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由院部申请,教务处审批,按照自然年度一次性拨付给院部。现将提交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报告;

2.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一览表(见附件一);

3.本科生学科竞赛预算支出明细表(模板见附件二)。

自然年度内每项本科生学科竞赛均须做出《预算支出明细表》。

所有申请材料须符合国家、北京市、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由申请院部负责人签字,并盖院(部)公章。

二、提交时间

院部必须在学科竞赛开赛前一年的1130日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上述材料。

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的资助申请于615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资助申请的审核和经费核拨

教务处对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根据竞赛预算和竞赛级别,核实本科生学科竞赛经费申请表(附件二),汇总并提交财务处计划科。审批结果由教务处通知院部。

财务处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相关院部。经费拨付后,预算额度一般不予调整,特殊情况须另行提交相应报告。

四、经费使用情况检查

院部应在各项学科竞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竞赛结果、竞赛照片、相关信息及学校资助部分的经费使用报告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教务处有权检查院部学校资助部分的经费使用情况,发现有违规使用或者不当使用的,责令院部改正。

五、注意事项

1.资助经费必须用于本科生参加的竞赛组织活动,主要包括宣传费、竞赛组织费、作品设计与制作费、校内竞赛评审费、校外参赛报名费、参赛交通和住宿费、竞赛场地(用具)租用费、设备使用费等。

2.每年1月初各学院总结本院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情况,填写《本科生学科竞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提交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58909091

 

附件:

        1. 本科生学科竞赛预算支出明细表

        2. 本科生学科竞赛经费申请表

        3.本科生学科竞赛情况一览表

 

附件.rar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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