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室、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69号),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法大发〔2016〕124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范围
(一)教师按照学校培养方案于2022-2023学年所承担的本科生、二学位生的课堂教学,以及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在校外举办且已经单独领取课时费的除外)课堂教学,按授课班级人数进行课时折合后,超出教学工作定额的课时。
(二)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的课时折合标准为:授课对象不超过60人课程系数为1;61至120人课程系数为1.1;121至250人课程系数为1.2;251人以上课程系数为1.4。
二、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所指教师教学工作定额执行法大发〔2016〕124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教学科研型:
教授64课时,副教授96课时,讲师128课时。
科研型A类:
教授、副教授32课时,讲师、助教48课时。
科研型B类:
教授、副教授32课时,讲师、助教64课时。
教学型(不区分岗位级别):
公共基础课类(体育课除外)288课时,体育课类384课时。
在年度考核中按规定享受工作量减免的教师,在超工作量奖励中不按减免计算,一律按上述额定工作量进行计算。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院部应认真组织开展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的统计申报工作。本次超工作量统计工作将继续依托学校数据中心,自动将人事系统中岗位信息、教务系统中本科生、二学位生的课堂教学信息,以及研究生院系统中的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数据读取至学校“办事大厅”平台,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自动进行系数折算,以“一张表”的形式展现。教师在本次超工作量统计工作中无需填写表格,只需登录学校智慧法大“办事大厅”,点击“教学超工作量统计”对本人工作量统计进行确认并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1)。
如对研究生学位公共课课堂教学工作量系统数据存疑,请联系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如有修改,待数据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流转至学校数据中心后再行申请。
任课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系统关闭时间为12月13日24:00,请务必在系统关闭前进行确认并提交。
(二)各院部教学秘书通过智慧法大系统统计并审核超工作量奖励情况(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于12月14日17:00前将《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程老师,电话58909093/9094。各院部请务必按时完成提交,以确保奖金及时发放到位。
如存在教学秘书人员变动/无审核权限等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冀老师进行设置,电话58909093/9094。
(三)教务处对院部提交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并申报。
四、未尽事宜请向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咨询:
关于超工作量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魏老师,电话:58909089。
关于本科超工作量奖励的申报相关工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程老师,电话:58909093/9094。
关于研究生学位公共课课堂教学工作量相关工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张老师,电话:58908456。
关于智慧法大系统的使用操作问题,请咨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赵老师,邮箱:xxk@cupl.edu.cn。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附件1.教学超工作量统计【任课教师】操作说明-本科
附件2.教学超工作量统计【教学秘书】操作说明-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