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14:44:12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室、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法大发〔202174号),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优秀教学个人奖

教学单位、在编科研机构按专任教师人数进行推荐。一等奖和二等奖推荐总额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的6%,其中一等奖推荐名额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的1%

(二)优秀教学集体奖

原则上以基层教学组织(研究所、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推荐,各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2个基层教学组织参与评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科研机构可作为一个基层教学组织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学个人奖

1.一等奖

1)在校连续任教5年以上;近三年师德评价均为优秀;

2)模范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定额,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每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秀;

3)积极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学生、同行中受到广泛赞誉;

5)积极参加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

2.二等奖

1)在校任教满2年,评选年度师德评价优秀;

2)模范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全面完成教学工作定额,教学效果良好,评选学年每门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秀;

3)积极投身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

4)在学生、同行中受到广泛好评;

5)积极参加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教学集体奖

1.重视师风师德建设,严格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要求、履行基层教学组织职责,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基层教学组织各项任务,教师调停课率低;

2.模范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并按学校规定完成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3.重视实践教学工作,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4.重视改革创新,教学基本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得力,有效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为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5.重视团队建设,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培育高水平师资队伍工作成效显著。

三、材料提交

1.优秀教学个人奖参评教师填写《优秀教学奖个人奖推荐表》(附件3)、《优秀教学奖个人奖业绩一览表》(附件4),参评一等奖的教师需另附事迹介绍一份。

2.优秀教学集体奖参评集体填写《优秀教学奖集体奖推荐表》(附件5)。

3.各二级单位填写《优秀教学奖汇总表》(附件2)。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530前将上述材料的word/excel版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邮件主题为“校级优秀教学奖+二级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版。

邮箱:jwczjk@cupl.edu.cn

电话:58909089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法大发〔202174号)

2.优秀教学奖汇总表

3.优秀教学奖个人奖推荐表

4.优秀教学奖个人奖业绩一览表

5.优秀教学奖集体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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