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室、中心:
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4〕206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的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四)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前。
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学年(2021-2024学年)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申报评选方式
我校限推荐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共3人,其中至少推荐1人参评青年教学名师奖。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相关二级单位可推荐1位“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位“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经学校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
市教委将采取公示、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获奖教师将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四、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有意参与遴选推荐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附件1)或《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附件2)、《候选人汇总表(样表)》(附件3)word版/excel版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邮件主题为“第二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二级单位”或“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二级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版。
邮箱:jwczjk@cupl.edu.cn
电话:58909089
同时,奖项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请参与推荐遴选的教师知悉并做好相关准备,保证获得推荐后顺利完成后续系统填报及简介、照片、课堂教学录像上传等各项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
2.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
3.候选人汇总表(样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