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一周)
时间:2024-11-11 09:11:10  来源: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以匿名方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禁止任课教师、学院管理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评价者个人信息。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行至第十一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工作进展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2411119:00):

一、教师评价情况(包括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同行专家)

评价人部门/类别

评价节次

校级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

91

法学院

4

民商经济法学院

1

国际法学院

1

刑事司法学院

1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

商学院

15

人文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8

法治信息管理学院

2

社会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4

比较法学研究院

1

本学期教师评价将于17周周日(12月29日)结束请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同行专家尽快进行听课与评价,特别是尚未进行听评的院部应加强督促力度。

二、学生评价情况(按学生所在院系)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参评率

法学院

14471

8762

60.55%

民商经济法学院

35642

18606

52.20%

国际法学院

31074

18523

59.61%

刑事司法学院

26672

14761

55.34%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1541

7961

68.98%

商学院

15923

10626

66.73%

人文学院

4144

2850

68.77%

外国语学院

7529

4688

59.15%

法治信息管理学院

1972

1001

50.76%

社会学院

4725

2348

49.6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625

1669

63.58%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3773

2182

57.83%

纪检监察学院

1110

819

73.78%

本学期学生评价将于第13周周四(11月28日)结束。届时未完成评价学生的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考试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望各学院教务人员、学生辅导员加强督促。

教务处

2024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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