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3-05-03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了做好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前八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评选)。

二、  表彰奖励

本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拟表彰名额100名,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

发荣誉证书。

三、  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候选人限额2名。

四、  评选条件

(一)     优先推荐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二)     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2012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     其它条件参照《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五、  校内遴选程序

(一) 学院推荐。每院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校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评选。

(二) 学校评审及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我校市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市教委推荐。

六、  学院推荐教学名师奖人选须提交材料(均同时提交电子版):

(一)   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人选信息表(一式18份,含1份原件);

(二)   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8份,含1份原件);

(三)   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表(一式2份,均为原件);

(四)   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课表复印件(一式2份)。

    各学院请于2013年5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地点:昌平校区主楼A-302,联系电话:58909089,电子邮箱:jwczjk@cupl.edu.cn                         

七、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   候选人个人资料(参看教委通知附件5要求);

(二)   5学时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参看教委通知附件6要求);

因申报时间较紧,以上材料请各被推荐人提前准备,以备学校按时提交北京市教委。

 

教务处  

二O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2.第九届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人选信息表.doc

3.第九届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1).doc

4.第九届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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