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秋季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1-24 00:00:00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法大发〔2010〕42号),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形式及时间
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评价通过校园网综合教务系统进行,评教时间:第12周-16周。全校所有选修本学期课程的本科学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交流生、进修生除外),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对所选课程及教师进行认真评价。
教师同行评教仍采用填写纸质评教卡方式进行(由于系统局限,同行网上评教暂时无法实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管教学及学生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同行教师评教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各类评教主体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完成评教任务。学生辅导员应特别确保将评教要求传达至每一位学生,并引导、督促同学们按时进行评教,以免影响期末选课、查看成绩等工作。
广大学生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对本学期所有已修读课程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第17周预选课程序启动以后,未按要求完成评教任务的同学将无法进行正常选课。
2、有关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员及院部同行专家等,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听课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于第18周前,将听课评价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用)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教统一交务处质量监控科进行数据汇总统计。
三、评教过程中,如遇操作不能正常进行,或系统显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敬请及时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反映,联系方式:
地址: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E-mail: jwczjk@cupl.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教务处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2、《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组用)
4、《中国政法大学2009-2010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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